公告查詢事項 :

信託專戶戶名 :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山琳建設大同段案收款專戶

信託專戶帳號 : 10001502088

專戶最後入帳日期 :2021/01/25

如您欲查詢預售屋價金繳款記錄,請洽本行客服專線 02-6606-0302

109.6.15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共4筆土地之不動產信託受益權業經第三人聲請法院扣押。

109.6.24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8、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座落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之土地預售案「青慕淳」,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取之買方所繳價金經查有與實際交付信託之金額不符之情事,經本行催告仍未補足。

110.7.23公告:

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登記狀態更新為「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

110.10.7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8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108109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認之報告。

110.11.10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

110.12.8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二次拍賣。

110.12.27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三次拍賣。

111.02.17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四次拍賣。

111/7/14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進行第一次拍賣。

111.8.17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信託受益權業經第三人向法院聲請扣押。

 

111.10.7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8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10911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認之報告。

111/10/24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一次拍賣。

111/11/22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二次拍賣。

111/12/15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三次拍賣。

112/1/3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應買公告。

 

112/4/26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四次公開拍賣。

112/7/14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四次公開拍賣。

 

113/4/23公告: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4條及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信託財產新北市中和區大同段218221221-1221-2地號之土地,已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查封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第一次公開拍賣。

 

信託聲明事項:

  1. 本預售屋價款查詢網頁資料,係由本行(即受託人)依據賣方(即委託人)所提供之資料公告,查詢資訊僅顯示承購戶交付信託專戶之預售屋價金,並非信託專戶餘額,賣方如依信託契約動撥信託專戶款項支付完成興建開發、處理信託事務所需之一切支出,其支出金額不在本網站公告內容之列。承購戶倘對本網站之資訊內容有任何疑問,應逕洽賣方。
  2. 依信託法之規定,信託業就信託財產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本價金信託之目的僅在於就交付信託價金為專款專用,並不具有「完工保證」或「價金返還保證」之功能,信託契約之受益權金額會隨信託財產繳付完成興建開發、處理信託事務所需之一切支出而逐漸減少。
  3. 本信託專戶之受益人原則上為賣方而非承購戶,承購戶無權逕向本行要求處分或返還信託財產。惟當該賣方發生破產或解散等情形時,本行始依信託契約約定,將信託專戶餘款分配予承購戶或為其他處理。
  4. 信託財產係由賣方於信託契約範圍內保留運用決定權,本行不保證信託財產之運用是否符合預售屋買賣契約約定。承購戶就預售屋買賣契約之任何請求,應由賣方負最終履約責任。受託機構除有違反信託契約之義務外,不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