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2025/7/1~2025/9/30

活動期間內,登入Card+完成以下任一任務並登錄活動,
即可立即獲得7-ELEVEN即享券回饋:

1

叮咚響起禮

開啟優惠活動推播通知享

NT$50

(限10,000名)

2

一分入袋禮

申辦消費分期1筆享

NT$50

(限4,000名)

3

帳單寬心禮

申辦帳單分期1筆享

NT$50

(限3,000名)

4

月月分期禮

設定自動分期享

NT$25

(限2,000名)

*可同時參加多重任務,每項任務限回饋乙次。完成任務後請於十月底前至Card+首頁點選「立即領取」,以取得您的禮券。
*若申請人於Card+點選自動分期後,顯示「您目前無適用之分期方案」,恕無法參加「月月分期禮」活動。
*若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額滿,則該活動於活動回饋查詢將會壓印「已額滿」字樣。

活動辦法

  1. 活動期間:2025/7/1-2025/9/30
  2. 領券期間:2025/7/1-2025/10/31
  3. 禮券效期:2025/12/31
  4. 適用對象:所有星展銀行信用卡正卡持有人
  5. 活動通路:星展Card+信用卡數位服務 APP & 網頁版(以下簡稱Card+)
  6. 活動內容:
    活動「叮咚響起禮」說明如下:
    • 活動期間內,於Card+通知設定勾選「優惠活動」推播通知並登錄活動,即可獲得7-ELEVEN購物金NT$50(限量10,000份)。
    • 可同時參加多重任務,每項任務限回饋乙次。若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額滿,則該活動於活動回饋查詢將會壓印「已額滿」字樣。
    • 【NT$50 7-ELEVEN購物金】領券方式:
      活動期間內,客戶開啟Card+「優惠活動」推播通知並登錄活動後,即可至首頁「活動回饋查詢」點選「叮咚響起禮」,下方「立即領取電子禮券」按鈕領取禮券。輸入完手機驗證碼,NT$50 7-ELEVEN購物金即可立即領取至您的Card+禮物盒作保存,欲兌換禮券時請逕至禮物盒查閱。若於回饋當下已非Card+用戶,將無法取得獲獎資格。若活動已額滿,或已結束恕無法再次點選參加。敬請於領券期間完成領券事宜,並在禮券效期內完成兌換使用,以維護您的權益。
    • 【NT$50 7-ELEVEN購物金】兌換方式:
      本電子購物金使用效期自獲得日起至少三個月內使用有效,請客戶盡速領取並依禮券券面指示於指定期限內至7-ELEVEN門市進行兌換使用,詳細兌換注意事項請參閱電子禮券頁面登載之注意事項,本贈品不得要求發給紙本禮券,若超過使用期限恕不補發。客戶使用電子禮券如有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時,將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活動「一分入袋禮」說明如下:
    • 活動期間內,於Card+申辦1筆消費分期並登錄活動,即可獲得7-ELEVEN購物金NT$50(限量4,000份)。
    • 可同時參加多重任務,每項任務限回饋乙次。若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額滿,則該活動於活動回饋查詢將會壓印「已額滿」字樣。
    • 【NT$50 7-ELEVEN購物金】領券方式:
      活動期間內,客戶完成消費分期申辦並登錄活動後,即可至首頁「活動回饋查詢」點選「一分入袋禮」,下方「立即領取電子禮券」按鈕領取禮券。輸入完手機驗證碼,NT$50 7-ELEVEN購物金即可立即領取至您的Card+禮物盒作保存,欲兌換禮券時請逕至禮物盒查閱。若於回饋當下已非Card+用戶,將無法取得獲獎資格。若活動已額滿,或已結束恕無法再次點選參加。敬請於領券期間完成領券事宜,並在禮券效期內完成兌換使用,以維護您的權益。
    • 【NT$50 7-ELEVEN購物金】兌換方式:
      本電子購物金使用效期自獲得日起至少三個月內使用有效,請客戶盡速領取並依禮券券面指示於指定期限內至7-ELEVEN門市進行兌換使用,詳細兌換注意事項請參閱電子禮券頁面登載之注意事項,本贈品不得要求發給紙本禮券,若超過使用期限恕不補發。客戶使用電子禮券如有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時,將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單筆或多筆消費累積滿1,000元即可申請。分期還款期間按年金法依約定之利率、期數計收利息,採本息平均攤還方式,分期年利率同總費用年百分率2.99%∼14.99%。申請分期專案之每期本金和利息金額,請點選Card+分期頁面「檢視月付金明細」。
    活動「帳單寬心禮」說明如下:
    • 活動期間內,於Card+申辦1筆帳單分期並登錄活動,即可獲得7-ELEVEN購物金NT$50(限量3,000份)。
    • 可同時參加多重任務,每項任務限回饋乙次。若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額滿,則該活動於活動回饋查詢將會壓印「已額滿」字樣。
    • 【NT$50 7-ELEVEN購物金】領券方式:
      活動期間內,客戶完成帳單分期申辦並登錄活動後,即可至首頁「活動回饋查詢」點選「帳單寬心禮」,下方「立即領取電子禮券」按鈕領取禮券。輸入完手機驗證碼,NT$50 7-ELEVEN購物金即可立即領取至您的禮物盒作保存,欲兌換禮券時請逕至禮物盒查閱。若於回饋當下已非Card+用戶,將無法取得獲獎資格。若活動已額滿,或已結束恕無法再次點選參加。敬請於領券期間完成領券事宜,並在禮券效期內完成兌換使用,以維護您的權益。
    • 【NT$50 7-ELEVEN購物金】兌換方式:
      本電子購物金使用效期自獲得日起至少三個月內使用有效,請客戶盡速領取並依禮券券面指示於指定期限內至7-ELEVEN門市進行兌換使用,詳細兌換注意事項請參閱電子禮券頁面登載之注意事項,本贈品不得要求發給紙本禮券,若超過使用期限恕不補發。客戶使用電子禮券如有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時,將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當期帳單總金額扣除最低應繳金額後,滿1,000元即可申請。分期還款期間按年金法依約定之利率、期數計收利息,採本息平均攤還方式,分期年利率同總費用年百分率2.99%∼14.99%。申請分期專案之每期本金和利息金額,請點選Card+分期頁面「檢視月付金明細」。
    活動「月月分期禮」說明如下:
    • 活動期間內,於Card+設定自動分期並登錄活動,即可獲得7-ELEVEN購物金NT$25(限量2,000份)。
    • 可同時參加多重任務,每項任務限回饋乙次。若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額滿,則該活動於活動回饋查詢將會壓印「已額滿」字樣。
    • 【NT$25 7-ELEVEN購物金】領券方式:
      活動期間內,客戶設定自動分期並登錄活動後(分期將產生利息),即可至首頁「活動回饋查詢」點選「月月分期禮」,下方「立即領取電子禮券」按鈕領取禮券。輸入完手機驗證碼,NT$50 7-ELEVEN購物金即可立即領取至您的禮物盒作保存,欲兌換禮券時請逕至禮物盒查閱。若於回饋當下已非Card+用戶,將無法取得獲獎資格。若活動已額滿,或已結束恕無法再次點選參加。敬請於領券期間完成領券事宜,並在禮券效期內完成兌換使用,以維護您的權益。
    • 【NT$25 7-ELEVEN購物金】兌換方式:
      本電子購物金使用效期自獲得日起至少三個月內使用有效,請客戶盡速領取並依禮券券面指示於指定期限內至7-ELEVEN門市進行兌換使用,詳細兌換注意事項請參閱電子禮券頁面登載之注意事項,本贈品不得要求發給紙本禮券,若超過使用期限恕不補發。客戶使用電子禮券如有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時,將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自設定日起,申請人之本行信用卡正附卡單筆新增之消費金額達其指定之單筆分期交易最低限額時,該筆消費將依指定期數進行分期。分期還款期間按年金法依約定之利率、期數計收利息,採本息平均攤還方式,分期年利率同總費用年百分率2.99%∼14.99%。
    • 若申請人於Card+點選自動分期後,顯示「您目前無適用之分期方案」,恕無法參加「月月分期禮」活動。

注意事項

  1. 於客戶獲獎時及客戶領取活動獎項時,客戶須仍為本行星展Card+信用卡數位服務之客戶,且依據本活動所完成之任務,開啟優惠活動推播通知、申辦/設定分期與登錄活動等均不可取消,並須持有本行任一有效信用卡。如有停卡、掛失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提前取消本活動任務之數位服務,或有其他任何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將無法取得獲獎資格。本活動之獲獎資格以本行電腦系統之紀錄與本行認定為準,本行保留確認客戶是否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及獲獎資格之權利。
  2. 參加本活動之得獎人不得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亦不得要求折現、更換或折換其他商品。領獎程序截止日前未完成相關領獎手續視同放棄,恕無法補領,由備取得獎人遞補。
  3. 客戶完成任務並取得回饋後,因任何理由取消活動任務者,本行得追回依持卡人已取得之禮券回饋金額。
  4. 活動參加者同意本行得利用其留存之個人資料聯繫或處理與本活動有關之事項。若因獲獎者留存於本行之通訊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通知無法寄達或連絡獲獎人者,視為獲獎者自行放棄獲獎資格,獎項恕不另行補發。
  5. 本行非活動獎項(電子禮券)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贈品使用方式或限制應依商品供應商之規定辦理。本行對贈獎商品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其瑕疵與保固請逕洽供應商或發行人。
  6. 參加者同意收取本行發出與本活動有關的電話、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
  7.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規範,如有違反,本行除得取消其參加或獲獎資格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8. 本行保留得隨時變更、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動,以本行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