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天天刷星展eco永續卡


天天享1%現金積點


回饋無上限!

橢圓

活動期間:2026/1/1~2026/6/30

屈臣氏天天刷星展eco永續卡享1%現金積點回饋無上限!
(現金積點自該回饋週期之帳單結帳日開始計算有效期限 18 個月)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辦法同時適用於eco永續卡(1)國內外現金積點回饋無上限/ (2)國外指定地區實體商店一般消費加碼/ (3)指定eco通路實體商店一般消費eco加碼 / (4)eco卡配帳戶 行動支付加碼回饋/以及其他以點數回饋之活動,若無特殊標明則皆以現金積點(下稱點數)回饋。
  2. 正附卡持卡人刷卡消費交易日及入帳日皆須介於活動期間內,同時符合本注意事項之一般消費定義方適用本活動回饋辦法,稱為合格消費。合格消費計算點數回饋之週期係以台灣時間本行系統入帳日為準,若商家未及於帳單結帳前請款,導致入帳日不在當期帳單結帳週期,則該筆交易視為次期帳單交易。
  3. 現金積點於每期帳單結帳回饋後,自該回饋週期之帳單結帳日開始計算有效期限 18 個月。逾期未兌換之現金積點將自動失效,持卡人無法再要求使用,持卡人若任一期帳單應繳金額為零,本行將不會寄送帳單,但點數效期仍持續計算。【舉例】於2024/09帳單獲得之點數,將於2026/03帳單過期失效,持卡人須於2026/03帳單結帳日前兌換使用。
  4. 回饋計算方式為每期帳單所列示之合格消費,當期帳單新增消費金額需大於退款金額,方可開始獲得點數。將國內外消費金額加總乘以適用回饋比率後,於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國內外退款金額加總乘以適用回饋比率後,於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兩者合計即為當期獲得或扣除之點數回饋,正附卡可得之消費回饋將合併計入正卡帳戶回饋。
  5. 當期帳單結帳後可得之回饋顯示於帳單回饋獎勵計畫明細及說明,當期點數往來之歷史紀錄及餘額皆須以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對帳單為主。當期回饋無論獲得或扣除皆列示於新增欄位,點數兌換則列示於調整欄位,列示於逾期欄位之點數恕無法再使用,當期帳單點數餘額則無論正負數皆列示於結餘欄位。
  6. 正卡帳單上所載之負項刷卡消費包含但不限於:取消交易、退款、於國外以本卡消費並以本卡退稅、於國外未以本卡消費但以本卡退稅、簽帳爭議款及其他原因而產生負向刷卡消費之情事。本行將於當期或次期帳單依負向金額加總後按回饋比例扣除點數。若持卡人所累積之點數不足,本行將於次期帳單續扣直至扣除為止,但本行保留將不足扣除之點數轉化為負向金額列示於帳單向持卡人收取之權利。如對於點數扣除有疑問者,請致電本行客服。
  7. 本活動合格消費僅限於活動期間入帳之一般消費而不包含:
    • (1)各項代扣繳費用:透過各繳費平台繳納之各項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及各醫療院所之費用/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各項資費)/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天然氣/有線電視費/數位電視費、中華電信各項資費、遠傳電信各項資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各縣市路邊及停車場停車費等)
    • (2)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消費(如便利商店/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
    • (3)風險性及預付型交易:如eToro或MCO等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博奕類款項
    • (4)儲值及其他指定消費:電子票證自動加值(如一 卡通、悠遊卡)、大全聯以及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含PX Pay 等支付工具綁定消費)
    • (5)查核定稅及政府相關費用: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 牌照稅等)、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政府規費、違規罰鍰
    • (6)銀行相關費用: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
      • 申請各分期專案之手續費及每期應攤還本金、利息均無法適用本行「現金積點/現金紅利/現金回饋/活利積分」之累積活動。
      • 該信用卡當期帳單新增消費是否屬於上述排除回饋之消費類型,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交易敘述/交易類別/網路實體為系統判定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資訊與本行系統不相符導致無法獲得回饋,恕本行無法個案回饋。
      • 持卡人於特約商店辦理分期付款之消費交易,若有退貨(全部或部分退貨)發生,均應由特約商店就該原始分期金額全額刷退或取消交易,再依最新交易金額予以重新刷卡辦理,若特約商店或持卡人未經辦理而影響持卡人佔額、列入應繳或消費回饋等情事,仍需由持卡人洽特約商店辦理。
  8. 現金積點詳細兌換說明請見“輕鬆兌換現金積點”說明內容,點數兌換公告期間至2026/12/31。
  9. 持卡人若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將喪失參加「現金積點」加碼活動之資格,所有未兌換之現金積點將自動失效:
    • (1)持卡人自行停用可累積現金積點的卡片
    • (2)持卡人掛失卡片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
    • (3)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終止該卡片之契約或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等情事,或有違反信用卡其他約定事項之情況。
    • (4)持卡人若有延遲繳款、未繳款或未按時繳付最近一個月帳單上所示之最低應繳款項、或被暫時停止使用信用卡之權利者,持卡人於繳清全部款項或信用卡使用權利恢復前,不得參加任何「現金積點」活動。
  10. 其他現金積點回饋注意事項及現金積點兌換說明,請參閱本產品官網:「現金積點回饋活動」及「現金積點兌換」。
  11. 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倘因活動到期或權益手冊內容無法即時更新,導致官網與權益手冊有不同,悉以本行官網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