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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品適用星展豐盛理財戶及年收入200萬以上貴賓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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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豐盛無限卡新戶首刷禮注意事項
凡新戶於2020/07/01~2020/12/31 期間申辦星展豐盛無限卡,並於2021/1/15前核卡成功,須完成註冊【星展 Card+ APP】及【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且於核卡日後30天內累積刷卡消費達NT$5,000元(含),且上述消費金額於核卡日後37天完成請款,始符合超值好禮三選一資格。若於核卡日後60天內累積刷卡消費達NT$100,000元(含),且上述消費金額於核卡日後67天完成請款,始符合頂級好禮五選一資格。以上消費金額均為正附卡合併計算。如消費金額符合兩個消費門檻,限擇一門檻兌換,超過金額恕不累積贈送。
「新戶」定義:未曾持有星展豐盛無限卡正卡者,曾持有星展豐盛無限卡正卡但取消後再辦者,亦恕無法再享有新戶首刷禮。
成功申辦兩張(含)以上正卡或一張正卡及一張附卡者,刷卡禮僅能領取乙份,若您同時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新卡,須星展豐盛無限卡為最先核卡(以本行系統之核卡日為準)且以此卡累積新增消費達本活動回饋門檻,方符合回饋資格。
消費金額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如您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本行將於核卡後第3個月月底前計算持卡人獲贈資格,並以簡訊方式通知您於指定日期前至專屬兌換網頁進行兌換(簡訊發送時間如下表),恕無法提前回饋或發送簡訊。請於收到簡訊後3個月內兌換完畢,如逾期未兌換(即未於簡訊內之指定日期前兌換),視同放棄本活動回饋資格。
星展豐盛無限卡核卡月份
兌換簡訊發送時間
2020/07
2020年10月底前
2020/08
2020年11月底前
2020/09
2020年12月底前
2020/10
2021年1月底前
2020/11
2021年2月底前
2020/12
2021年3月底前
(1)首刷禮回饋時,星展豐盛無限卡需為有效卡且依約繳交全額年費,如有停卡、延遲繳款、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本行得取消贈禮資格。(2)本活動贈品如遇贈品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3)本活動期間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利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而退還款項之情況,致未符合本活動回饋條件,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不另行通知。(4)倘已獲贈本活動回饋之正卡持卡人於核卡或續卡後要求調整或取消年費或於核卡後一年內辦理取消卡片或轉換卡別時,本行有權收回已贈送之首刷禮,如贈品已使用則折算為市價等值之金額。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品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本行對贈品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其瑕疵與保固請逕洽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負責。 若因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持卡人自行放棄獲贈資格,恕不另行補發。兌換簡訊倘遺失、經刪除或無法辨讀者,亦同。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本優惠期間2020/07/01~2020/12/31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星展銀行信用卡三倍券不得重複領取,領取方式實際依行政院最新公告為準。
消費認列及排除項目等活動細則依行政院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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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注意事項
凡新戶於活動期間內透過線上進件方式成功申辦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於核卡日後45天內累積消費金額達NT$3,000並註冊card+ App與電子帳單即符合首刷禮資格,正附卡合併計算。符合首刷禮累積之消費金額須廠商於核卡日後52天內請款者方列入計算,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首刷禮為10,000點活利積分,顧客可於https://www.gopower.tw 10,000點專區兌換好禮,相關贈品如遇贈品依照兌換專區為準,若有缺貨、斷貨或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
「新戶」定義:限申請人申請當日之前6個月(180天)內未持有本行任一信用卡正卡。
成功申辦兩張(含)以上正卡或一張正卡及一張附卡者,首刷禮亦僅能選擇其一,本活動首刷禮一經兌換後不得要求更換,恕不得要求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
若您於活動期間中,先後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新卡,並先後皆核卡,活動將以先核卡別來計本活動回饋門檻(以本行系統之核卡日為準)。
若您同時申辦本行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及其他不同卡別,如星展eco永續卡新卡並同時核卡,每張新申辦卡別需至少消費一筆並以全部新申辦之卡片之消費合併來計算是否符合首刷禮回饋門檻,活動首刷禮僅能領取一份,不可重複領取,同時核卡以everyday鈦金卡首刷禮10,000點活利積分為主,不得要求更換首刷禮。
舉例說明:客戶同時申辦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與星展eco永續卡並同時核卡;並有於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一般消費NT$1,500、星展eco永續卡一般消費NT$1,500,即已符合首刷禮資格。反之,若客戶於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無消費、星展eco永續卡一般消費NT$4,000,則仍不符合首刷禮資格。)
(1)如您符合本首刷禮資格,本行將於核卡後2個月計算持卡人獲贈資格,並於確認符合獲贈資格後最快於6-8週陸續以簡訊方式通知您於指定日期前至「新卡好禮專區」網頁勾選兌換贈品,符合資格簡訊通知將以批次陸續發送,請耐心等候。本行將於持卡人完成兌換程序後3週內,將選擇之贈品/入帳至持卡人的指定地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如逾期未兌換(即未於簡訊內之指定日期前兌換),視同放棄本活動回饋資格。
(2)首刷禮回饋時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掛失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獲贈資格。
(3)本活動贈品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或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4)本活動期間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利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而退還款項之情況,致未符合本活動回饋條件,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不另行通知。
消費金額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品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持卡人對贈品有任何爭議,由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負責。
若因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持卡人自行放棄獲贈資格,恕不另行補發。兌換簡訊倘遺失、經刪除或無法辨讀者,亦同。 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若您申辦的是具有一卡通功能之信用卡,該卡之首刷禮標準與相同卡別之一般信用卡相同。
新戶首刷禮排除本行員工參加,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活動不適用其他通路之首刷禮促銷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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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凡新戶於活動期間內成功申辦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含一卡通版)正卡,於核卡日後45天內累積消費金額達NT$3,000,並完成註冊【星展 Card+ APP】及【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即符合首刷禮資格,正附卡合併計算。符合首刷禮累積之消費金額須廠商於核卡日後52天內請款者方列入計算。
「新戶」定義:限申請人申請當日之前6個月(180天)內未持有本行任一信用卡正卡。
成功申辦兩張(含)以上正卡或一張正卡及一張附卡者,首刷禮亦僅能選擇其一,本活動首刷禮一經兌換後不得要求更換,恕不得要求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
若您於活動期間中,先後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新卡,並先後皆核卡,活動將以先核卡別來計本活動回饋門檻(以本行系統之核卡日為準)。
若您同時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免年費新卡並同時核卡,每張新申辦卡別需至少消費一筆並以全部新申辦之卡片之消費合併來計算是否符合首刷禮回饋門檻,活動首刷禮僅能領取一份。
(舉例說明:客戶同時申辦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與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並同時核卡;並有於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一般消費NT$1,500、everyday鈦金卡一般消費NT$1,500,即已符合首刷禮資格。反之,若客戶於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無消費、everyday鈦金卡一般消費NT$4,000,則仍不符合首刷禮資格。)
(1)如您符合本首刷禮資格,本行將於核卡後2個月計算持卡人獲贈資格,並於確認符合獲贈資格後最快於6-8週陸續以簡訊方式通知您於指定日期前至「新卡好禮專區」網頁勾選兌換贈品,符合資格簡訊通知將以批次陸續發送,請耐心等候。 本行將於持卡人完成兌換程序後3週內,將選擇之贈品/入帳至持卡人的指定地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如逾期未兌換(即未於簡訊內之指定日期前兌換),視同放棄本活動回饋資格。(2)首刷禮回饋時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掛失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獲贈資格。(3)本活動贈品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或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4)本活動期間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利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而退還款項之情況,致未符合本活動回饋條件,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不另行通知。
消費金額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 、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品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持卡人對贈品有任何爭議,由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負責。
若因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持卡人自行放棄獲贈資格,恕不另行補發。兌換簡訊倘遺失、經刪除或無法辨讀者,亦同。 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若您申辦的是具有一卡通功能之信用卡,該卡之首刷禮標準與相同卡別之一般信用卡相同。
「一卡通自動加值10%現金回饋」之相關活動細節及限制條件請詳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產品官網查詢,且本活動不得與其他「一卡通自動加值現金回饋」活動併用,若同時符合兩個活動之回饋資格,則本行將擇優回饋。
新戶首刷禮排除本行員工參加,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活動不適用其他通路之首刷禮促銷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星展銀行信用卡三倍券不得重複領取,領取方式實際依行政院最新公告為準。
消費認列及排除項目等活動細則依行政院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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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新戶首刷禮活動注意事項:
凡新戶於2021/01/01~2021/03/31 期間申辦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並於2021/04/15前核卡成功,完成註冊【星展 Card+ APP】及【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依約繳交全額年費NT$3,600,且於核卡日後30天內累積刷卡消費達NT$3,000元(含),且上述消費金額於核卡日後37天完成請款,始符合獲贈10,000 點飛行積金或頂級好禮三選一新戶首刷禮資格。
新戶定義為未曾持有星展飛行世界卡、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正卡者 ,恕不適用本行主動換發星展飛行世界卡、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之原澳盛信用卡正卡客戶,申請人若曾持有星展飛行世界卡、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但取消後再辦者,恕無法再享有新戶首刷禮。
本首刷禮之消費金額門檻為為正附卡合併計算。
消費金額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如您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本行將於核卡後第3個月月底前計算持卡人獲贈資格,並以簡訊方式通知您於指定日期前至專屬兌換網頁進行兌換(簡訊發送時間如下表),恕無法提前回饋或發送簡訊。請於收到簡訊後3個月內兌換完畢,如逾期未兌換(即未於簡訊內之指定日期前兌換),視同放棄本活動回饋資格。
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核卡月份
兌換簡訊發送時間
2021/01
2021年4月底前
2021/02
2021年5月底前
2021/03
2021年6月底前
a. 如您選擇兌換飛行積金10,000哩,本行最快於持卡人完成兌換程序後3週內回饋飛行積金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上。
b. 如您選擇兌換頂級好禮三選一任一禮品,本行將於持卡人完成兌換程序後3週內,將選擇之贈品/入帳至持卡人的指定地址。活動贈品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或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首刷禮回饋時,星展飛行世界商務卡需為有效卡且依約繳交全額年費,且持續使用信用卡電子對帳單,如有停卡、延遲繳款、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或取消信用卡電子對帳單, 本行得取消贈禮資格。(2)本活動贈品如遇贈品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3)本活動期間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利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而退還款項之情況,致未符合本活動回饋條件,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不另行通知。(4)倘已獲贈本活動回饋之正卡持卡人於核卡或續卡後要求調整或取消年費或於核卡後一年內辦理取消卡片或轉換卡別時,本行有權依照卡片使用期間、依比例收回已贈送之飛行積金或贈品等值金額。 已獲贈本活動回饋之飛行積金,本行將扣回已贈送之飛行積金,如有不足將以每點NT$0.5向持卡人收費,計算後產生小數點時,採無條件捨去法計算。贈品之商品價值: LE CREUSET 單柄20公分方鐵烤盤商品價值以NT$[$7,200]計算﹔3M 淨巧型空氣清淨機商品價值以NT$[3,960]計算;OSIM 3D巧摩枕商品價值以NT$[3,680]計算。 (5)除另有規定外,本行回饋之飛行積金恕不接受折抵現金、更換其他贈品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品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本行對贈品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其瑕疵與保固請逕洽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負責。
本優惠期間2021/01/01~2021/03/31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新戶首刷禮活動排除本行員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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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凡新戶於活動期間內成功申辦星展飛行鈦金卡(含一卡通版),且於核卡日後45天內累積消費金額達NT$3,000,即符合首刷禮資格,正附卡合併計算。符合首刷禮累積之消費金額須廠商於核卡日後52天內請款者方列入計算。
「新戶」定義:限申請人申請當日之前6個月(180天)內未持有本行任一信用卡正卡。
成功申辦兩張(含)以上正卡或一張正卡及一張附卡者,首刷禮亦僅能選擇其一,本活動首刷禮一經兌換後不得要求更換,恕不得要求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
若您於活動期間中,先後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新卡,並先後皆核卡,活動將以先核卡別來計本活動回饋門檻(以本行系統之核卡日為準)。
若您同時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免年費新卡並同時核卡,每張新申辦卡別需至少消費一筆並以全部新申辦之卡片之消費合併來計算是否符合首刷禮回饋門檻,活動首刷禮僅能領取一份。
(舉例說明:客戶同時申辦星展飛行鈦金卡與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與並同時核卡;並有於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一般消費NT$1,500、飛行鈦金卡一般消費NT$1,500,即已符合首刷禮資格。反之,若客戶於星展炫晶商務御璽卡無消費、飛行鈦金卡一般消費NT$4,000,則仍不符合首刷禮資格。)
(1)如您符合本首刷禮資格,本行將於核卡後2個月計算持卡人獲贈資格,並於確認符合獲贈資格後最快於6-8週陸續以簡訊方式通知您於指定日期前至「新卡好禮專區」網頁勾選兌換贈品,符合資格簡訊通知將以批次陸續發送,請耐心等候。本行將於持卡人完成兌換程序後3週內,將選擇之贈品/入帳至持卡人的指定地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如逾期未兌換(即未於簡訊內之指定日期前兌換),視同放棄本活動回饋資格。(2)首刷禮回饋時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掛失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獲贈資格。(3)本活動贈品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或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4)本活動期間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利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而退還款項之情況,致未符合本活動回饋條件,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不另行通知。
消費金額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 、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品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持卡人對贈品有任何爭議,由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負責。
若因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持卡人自行放棄獲贈資格,恕不另行補發。兌換簡訊倘遺失、經刪除或無法辨讀者,亦同。 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若您申辦的是具有一卡通功能之信用卡,該卡之首刷禮標準與相同卡別之一般信用卡相同。
一卡通之相關活動細節及限制條件請詳星展飛行鈦金卡產品官網查詢。
新戶首刷禮排除本行員工參加,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活動不適用其他通路之首刷禮促銷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星展銀行信用卡三倍券不得重複領取,領取方式實際依行政院最新公告為準。
消費認列及排除項目等活動細則依行政院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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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eco永續卡新戶首刷禮注意事項
凡新戶於活動期間內成功申辦星展eco永續卡正卡(含一卡通版),於核卡日後45天內累積一般消費金額達NT$3,000,並完成註冊【星展 Card+ APP】及【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即符合首刷禮資格,正附卡合併計算。符合首刷禮累積之消費金額須廠商於核卡日後52天內請款者方列入計算。
「新戶」定義:限申請人申請當日之前6個月(180天)內未持有本行任一信用卡正卡。
成功申辦兩張(含)以上正卡或一張正卡及一張附卡者,首刷禮亦僅能選擇其一,本活動首刷禮一經兌換後不得要求更換,恕不得要求更換為其他贈品、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
若您於活動期間中,先後申辦本行不同卡別之新卡,並先後皆核卡,活動將以先核卡別來計本活動回饋門檻(以本行系統之核卡日為準)。
若您同時申辦本行星展eco永續卡正卡及其他不同卡別,如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並同時核卡,每張新申辦卡別需至少消費一筆並以全部新申辦之卡片之消費合併來計算是否符合首刷禮回饋門檻,活動首刷禮僅能領取一份,不可重複領取,同時核卡以everyday鈦金卡首刷禮10,000點活利積分為主,不得要求更換首刷禮。
(舉例說明:客戶同時申辦星展eco永續卡與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且同時核卡;並有於星展eco永續卡一般消費NT$1,500、星展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正卡一般消費NT$1,500,即已符合首刷禮資格。反之,若客戶於星展eco永續卡正卡無消費、everyday鈦金卡(一卡通)一般消費NT$4,000,則仍不符合首刷禮資格。)
(1) 如您符合本首刷禮資格,本行將於核卡後2個月計算持卡人獲贈資格,並於確認符合獲贈資格後最快於6-8週陸續以簡訊方式通知您於指定日期前至「新卡好禮專區」網頁勾選兌換贈品,符合資格簡訊通知將以批次陸續發送,請耐心等候。本行將於持卡人完成兌換程序後3週內,將選擇之贈品/入帳至持卡人的指定地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如逾期未兌換(即未於簡訊內之指定日期前兌換),視同放棄本活動回饋資格。(2)加碼禮與首刷禮將同時回饋,確認符合獲贈資格後最快於6-8週陸續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3)首刷禮回饋時須為有效卡且持續使用信用卡電子對帳單,如有停卡、掛失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或取消信用卡電子對帳單,本行得取消其獲贈資格。(4)本活動贈品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或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將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5)本活動期間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利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而退還款項之情況,致未符合本活動回饋條件,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不另行通知。
一般消費金額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品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品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持卡人對贈品有任何爭議,由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負責。
若因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持卡人自行放棄獲贈資格,恕不另行補發。兌換簡訊倘遺失、經刪除或無法辨讀者,亦同。 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新戶首刷禮排除本行員工參加,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活動不適用其他通路之首刷禮促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