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024/6/30
星展喜憨兒認同卡卡友,於2024/6/30前完成開卡,
並於開卡完成後30天內新增1筆一般消費交易即享NT$100喜憨兒購物網折扣碼;
星展再以星展銀行名義代為捐贈NT$100給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
選擇以下任一方式開卡,消費即享換卡首刷禮
  • 下載/開啟星展Card+ App,於首頁下方點選「啟用信用卡」,輸入資料快速完成開卡並註冊星展Card+
  • 開啟星展 i 客服開卡,完成身分驗證、輸入並送出資料,即可完成開卡
  • 電話語音開卡
    請撥02-412-1366轉100#,按照語音步驟輸入資料,即可完成開卡
  • 海內外一般消費每滿NT$30
    可累積星展活利積分一點
  • 刷卡消費0.275%捐助
    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
  • 公共運輸工具旅行平安險
星展喜憨兒認同卡
正卡申請人
年齡須介於 18 歲至 75 歲,且年收入新台幣 22 萬(含)以上提醒您,本卡別僅接受非學生身分申請信用卡
附卡申請人
年齡須介於 15 歲至 75 歲,且為正卡申請人之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須年滿 15 歲)或兄弟姊妹(須年滿 18 歲)
年費收費標準
正卡 NT$1,200,附卡免年費
年費優惠辦法
正卡持卡人第一年免收年費,持卡第二年起,凡當年度達成以下 3 項指定條件中任何 1 項,可免繳次年年費:

正卡年度累計交易次數達 12

正卡年度累計消費金額達 NT$30,000

全年度使用信用卡電子帳單

申辦準備文件說明

首刷禮注意事項:

  1. 此活動僅適用原花旗喜憨兒卡/星展喜憨兒認同卡卡友經通知轉換為全新星展喜憨兒認同卡且轉換成功者,於活動期間內達成指定條件即可享換卡之開卡首刷禮。
  2. 開卡首刷禮每卡限回饋乙次,正、附卡分開計算。本活動開卡首刷禮經回饋後不得要求更換,亦不得要求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如正、附卡皆符合回饋資格,折扣碼由喜憨兒基金會協助發送至各持卡人留存本行email當中,若顧客email失效或失敗,喜憨兒會再回饋至持卡人於本行留存的手機當中,因回饋由喜憨兒基金會以本行正、附卡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email或手機執行,請顧客確保顧客留存於星展銀行之正附卡email與手機正確,若顧客未以星展銀行留存email、手機,造成回饋失敗,則相關折扣碼將不予補發,顧客自動放棄兌換折扣碼資格,另針對星展銀行代為捐贈100元,則由星展銀行撈選符合開卡資格的正、附卡持卡人,正附卡分開計算,本行計算完成後,統一以星展銀行名義代為捐贈給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本行不再另外通知持卡人。
  3. 本活動合格消費僅限於一般消費係指於一般特約商店使用本行信用卡刷卡購物之消費, 且恕不包含信用卡年費、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交易*、一卡通自動加值、悠遊卡自動加值、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交易、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醫指付(包括但不限於公立醫療費用之醫療服務等) /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適用之事業機構及醫療院所請依各繳費平台網頁公告為準)、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公務機關各項費用、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本行保留交易是否得累積活利積分之最終決定權。申請各分期專案之手續費及每期應攤還本金、利息均無法適用本行「活利積分」之累積活動。
  4. *商店係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歐盟地區國家,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 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 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等。
  5. 消費以實際有效交易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其他原因產生之負向交易,該筆交易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活動期間內符合活動規範之消費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回饋掛帳時亦同。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停卡、卡片未開卡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事項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
  6. 回饋方式與時程: 100元喜憨兒購物網折扣碼係由喜憨兒基金會發送至持卡人email當中,若email失效或寄送失敗則將再以簡訊發送至持卡人手機當中。星展銀行於活動結束後,本行將計算相關符合資格條件顧客,於活動結束後最快4-12週陸續開始檢核並請喜憨兒基金會協助安排後續回饋。
  7. 喜憨兒基金會回饋之購物網折扣碼,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回饋金、匯款至銀行帳戶、兌換現金、更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他人。
  8. 喜憨兒購物網折扣碼使用期限依照喜憨兒基金會回饋時所載明之期限內使用完畢,僅限乙次,影印無效,遺失/逾期未使用則視同放棄。
  9. 參加活動者同意本行將最小範圍之相關顧客個人資訊包含不限於姓名、手機、email提供給喜憨兒基金會作為後續活動回饋流程使用,若顧客不同意以上之個資傳遞,請逕行致電本行電話銀行客戶服務中心(02-6612-9889)告知,本行將予以取消活動資格,恕不另行通知與補發。
  10. 本開卡首刷禮活動期間至2024/6/30止,星展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星展喜憨兒認同卡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2024/1/1~2024/12/31
  2. 一般消費係指於一般特約商店使用本行信用卡刷卡購物之消費, 且恕不包含信用卡年費、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交易*、一卡通自動加值、悠遊卡自動加值、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提領現金、賭場兌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交易、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醫指付(包括但不限於公立醫療費用之醫療服務等)/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適用之事業機構及醫療院所請依各繳費平台網頁公告為準)、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公務機關各項費用、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本行保留交易是否得累積活利積分之最終決定權。申請各分期專案之手續費及每期應攤還本金、利息均無法適用本行「活利積分」之累積活動。

    *商店係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歐盟地區國家,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 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 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等。

  3. 回饋之加總週期係以台灣時間之實際系統交易日為準,若廠商請款日不在當期之帳單結帳週期,則該筆交易視為次月交易。
  4. 活利積分不得轉讓予其他人或要求本行轉換為現金。
  5. 附卡持卡人不得獨立參與本活動,而須與正卡持卡人共同參加,附卡持卡人的消費累積之活利積分將自動合併於正卡一併計算;且僅得由正卡持卡人可兌換回饋活動所載之商品或服務。
  6. 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因簽帳單爭議,或使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消費款項者,原先取得之點數將由本行逕依您退還款項之金額,將點數予以調整扣除,調整扣除點數之帳單週期可能會不同於消費帳單週期。另當月帳單新增消費金額需大於退款金額,始可開始獲得點數。如對於點數扣除有疑問者,請致電本行客服。
  7. 一旦星展喜憨兒認同卡終止後,將無法享有此項回饋措施,且您所終止的帳戶下所有剩餘的活利積分亦將同時失效。
  8. 當正卡持卡人或附卡人違反本活動辦法或違反星展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有遲繳/欠繳任一期信用卡帳款或有遭本行強制停卡之情形時,本行保有暫停或終止參與本計劃之權利,且本行有權取消您信用卡帳戶中所有之點數。
  9. 未使用之活利積分可繼續保留在您帳戶內,持有效卡期間活利積分持卡期間有效。
  10. 本回饋係本行單方面無償提供之優惠活動,活利積分僅適用本活動範圍,於兌換回饋項目前,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活利積分折現或給予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本行得隨時因法令、政府命令、或其他情事而暫停、終止或修正本回饋或活動辦法之全部或部份(包括但不限於活利積分比率、活利積分累積時間累積時間、兌換條件及方式等)。如本回饋或是辦法有任何暫停、終止或修正,本行將張貼公告於本行各分行營業處所、本行官網,或以您最近之帳單地址寄發書面通知。
  11. 詳細之活動辦法和標準,請參閱本行網站或星展回饋獎勵計畫。

活利積分之存續及喪失

持卡人若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將喪失參加「活利積分」活動之資格,所有未兌換之活利積分將自動失效:

  1. 持卡人自行停用可累積活利積分的卡片。
  2. 持卡人掛失卡片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
  3. 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終止該卡片之契約或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等情事,或有違反信用卡其他約定事項之情況。
  4. 持卡人若有延遲繳款、未繳款或未按時繳付最近一個月帳單上所示之最低應繳款項、或被暫時停止使用信用卡之權利者,持卡人於繳清全部款項或信用卡使用權利恢復前,不得參加任何「活利積分」活動。

一般條款

  1. 本回饋係本行單方面無償提供之優惠活動,活利積分僅適用本活動範圍,於兌換回饋項目前,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活利積分折現或給予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本行得隨時因法令、政府命令、或其他情事而暫停、終止或修正本回饋或活動辦法之全部或部份(包括但不限於活利積分比率、活利積分累積時間、兌換條件及方式等)之內容。
  2. 詳細之活動辦法和標準,請參閱本行網站或星展回饋獎勵計畫。
<星展信用卡用卡須知及約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