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揪好友辦星展卡 解鎖星級寶箱!
加碼好禮 NT$100,000 雄獅旅遊金!


活動期間:
2025/05/01~2025/08/31
點數查詢期間:
2025/05/10~2025/11/30
取得個人專屬推薦辦卡網址
2025/05/01~2025/08/31
點數查詢期間:
2025/05/10~2025/11/30
取得個人專屬推薦辦卡網址
活動期間內,星展卡友(推薦人)成功推薦新戶好友(被推薦人)申辦星展信用卡正卡,並於活動期間內新增1筆一般消費,被推薦人須為星展信用卡新戶且透過推薦人「個人專屬推薦辦卡網址」申辦,並於核卡30日內新增1筆一般消費,視為成功推薦1人,每成功推薦1人獲1點、成功推薦2人獲2點,以此類推,依累積點數享對應好禮!




成功推薦達3點

享DINOTAENG
20吋行李箱
20吋行李箱

成功推薦達6點
享3,000元
刷卡金
刷卡金

成功推薦達12點

享 AirPods 4
主動式降噪款
主動式降噪款

成功推薦達20點
享10,000元
刷卡金
刷卡金


成功推薦達60點

享iPad Air 13"(M3)
WiFi 128g (不挑色)
WiFi 128g (不挑色)
* 活動期間每人僅擇優回饋乙次,未達次一級累積門檻,恕無法回饋,且不可跨等級重複回饋。


NT$100,000
雄獅旅遊金
成功推薦達300點
加碼享雄獅旅遊金NT$100,000
加碼享雄獅旅遊金NT$100,000

範例 1
我於活動期間成功
推薦3人獲得3點
推薦3人獲得3點
可享成功推薦好禮
DINOTAENG 20吋行李箱
DINOTAENG 20吋行李箱
範例 2
我於活動期間成功
推薦17人獲得17點
推薦17人獲得17點
可享成功推薦好禮
AirPods 4 主動式降噪版
AirPods 4 主動式降噪版
範例 3
我於活動期間成功
推薦300人獲得300點
推薦300人獲得300點
可享成功推薦好禮
iPad Air 13" (M3)
WiFi 128g (不挑色)
iPad Air 13" (M3)
WiFi 128g (不挑色)
再享加碼好禮
雄獅旅遊金 100,000元 
推薦好友一起用星刷

注意事項
- 活動期間:2025/05/01~2025/08/31
- 推薦人:
- (1) 須為本行既有有效之正卡持卡人。
- (2) 推薦人不得代替被推薦人進行本活動之申辦流程,且不得代替被推薦人申請並提供聯絡電話或財力證明等個人資料,如有任何違反本條規定之行為,或包括但不限於偽冒、偽造文書、詐欺等資料造假或不實推薦等行為,本行有拒絕客戶參與本次活動,並將取消推薦人於本活動所獲得之全部推薦禮資格,推薦人除負擔相關責任外,並應就本行所受損害負完全賠償責任。若經查證同一推薦人於不同活動曾有二次以上違反活動注意事項或有前述資料造假或不實推薦等行為,本行有權拒絕該推薦人參加任何其他本行卡友推薦活動,且其所獲得全部推薦禮將不予提供。
- (3) 本行信用卡行銷業務人員不得參加本活動,若人員參加符合回饋資格,亦恕不予回饋。
- 被推薦人:
- (1) 被推薦人限星展信用卡新戶,新戶定義係指申辦當日前180天內未持有本行任一信用卡正卡。
- (2) 被推薦人核卡後如於活動期間內符合申辦期間之新戶首刷禮活動資格,可享所申辦卡別所屬之新戶首刷禮。各卡別之新戶首刷禮活動相關辦法以及符合資格之消費條件請參閱本行官網各新戶首刷禮活動注意事項。
- 成功推薦:
- (1) 被推薦人須為星展銀行信用卡新戶,且於2025/05/01~2025/08/31透過推薦人之個人專屬推薦辦卡網址首次申辦任一星展信用卡正卡,並於2025/09/15前核卡且於核卡30日內新增1筆一般消費,且推薦人亦應於活動期間新增一筆不限金額之一般消費,方可視為成功推薦,推薦人每成功推薦一人可獲得1點,成功推薦2人獲2點,以此類推,若推薦人活動期間內之累積推薦點數未達下一門檻之指定點數,僅能享前一門檻之回饋金額,例:推薦人活動期間內成功推薦10人獲得10點,未達12點,僅能享成功推薦6人獲得6點之3,000元刷卡金回饋。
- (2) 每位被推薦人僅限有一位推薦人且不可自我推薦,若有多位客戶推薦同一被推薦人,本行認定以最先核卡之案件為準,推薦點數由最先核卡之推薦人獲得,且依本行系統紀錄為準。
- (3) 凡使用推薦人之專屬連結完成申辦星展信用卡,即表示同意本行可將已核卡之被推薦人之姓名(部分文字隱藏)及開卡消費與否提供與推薦人知悉。
- 推薦點數查詢:
- (1) 開放查詢時間:2025/05/10~2025/11/30 23:59止,於「星展信用卡線上推薦平台」查詢。
- (2) 推薦名單查詢頁面會於每月10號上傳更新資料(遇假日將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上傳)。
- 回饋、兌換時程以及使用方式:
- (1) 刷卡金:活動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統一檢核定條件,並確認符合回饋資格後陸續回饋至推薦人之信用卡帳戶以折抵帳單新增消費,不得要求提領現金、以溢付款方式退回、轉讓或更換其他商品。刷卡金限折抵帳單之消費金額,恕無法折抵帳單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之手
- (2) DINOTAENG 20吋行李箱:
- 活動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統一檢核指定條件,並確認符合回饋資格後透過簡訊通知並填寫配送資訊,預計最快於完成填寫後次月底陸續寄送至填寫之配送地址,一旦填寫送出即無法更改配送地址。若逾期未完成兌換,將視同放棄回饋資格,恕不補發,請務必留意兌換期限。
- 贈品規格
- 商品名稱:20 吋上掀式行李箱
- 商品型號:DBS-018
- 材質:ABS
- 尺寸:20吋(35 x 25.5 x 55cm ± 0.5cm)
- 顏色:奶茶色(Pantone: 468C)
- 特色:1:9上掀開蓋設計/可擴充加大10%容量/腳座掛勾設計/360度萬向飛機輪
- (3) AirPods 4主動式降噪版:活動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統一檢核指定條件,並確認符合回饋資格後透過簡訊通知並填寫配送資訊,預計最快於完成填寫後次月底陸續寄送至填寫之配送地址,一旦填寫送出即無法更改配送地址。若逾期未完成兌換,將視同放棄回饋資格,恕不補發,請務必留意兌換期限。
- (4) iPad Air 13"(M3)WiFi 128g(不挑色):活動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統一檢核指定條件,並確認符合回饋資格後透過簡訊通知並填寫配送資訊,預計最快於完成填寫後次月底陸續寄送至填寫之配送地址,一旦填寫送出即無法更改配送地址。若逾期未完成兌換,將視同放棄回饋資格,恕不補發,請務必留意兌換期限。
- (5) 雄獅旅遊金NT$100,000:
- 活動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統一檢核指定條件,並確認符合回饋資格後透過簡訊通知並填寫配送資訊,預計最快於完成填寫後次月底陸續寄送至填寫之配送地址,一旦填寫送出即無法更改配送地址。若逾期未完成兌換,將視同放棄回饋資格,恕不補發,請務必留意兌換期限。
- 雄獅旅遊面額NT$5,000紙本兌換券20張,價值NT$100,000。請持兌換券於全國雄獅旅遊直營門市購買國內外機票或其他等值旅遊商品。
- 本抵用券有效期間內,持本券正本(影本無效)可兌換台灣雄獅旅遊價值新台幣5仟元整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國內外自由行、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國內外票券等。(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售價應依雄獅旅遊B2C網站內容為準) 。不適用旅遊同業,亦無法使用企業或特別報價團體、企業年度差旅、會議展覽團等優惠。
- 兌換券不可抵用:LCC廉價航空機票、護照/簽證代辦費、小費、自費行程及其他個人消費。
- 本券無使用期限,限一次抵用完成,可多張合併使用;確認兌換內容後,請依服務人員指示交付兌換券正本,始完成報名作業。
- 兌換券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且抵用時無法找零,如抵用產品售價高於券面價值,應自行補足差額。
- 旅遊產品經完成訂購後,如有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之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價差、手續費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兌換券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
- 兌換券抵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 請妥善保管兌換券,憑正本辦理抵用,如有遺失或破損致無法辨識,無法補發及使用或作其他補償。
- 兌換券僅限向乙方指定服務人員辦理抵用。
- 兌換券不得轉售、任意塗改、加工或複印等,如有不法事宜將依法提訴究辦。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兌換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 回饋時推薦人及被推薦人須持有本行之有效信用卡,如有停卡、掛失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偽卡交易、偽冒申請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獲贈資格。
- 一般消費定義: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一卡通自動加值、悠遊卡自動加值、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提領現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適用之事業機構及醫療院所請依各繳費平台網頁公告為準)、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交易、博奕類交易、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特約商店分期以原始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 參加本MGM推薦活動,即視為您同意本行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推薦人獲得之推薦禮列為其他所得申報及扣繳,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本行年度累積中獎價值(包含參加本行其他行銷活動)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本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若贈品之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推薦人需自行負擔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論金額多寡,依法扣繳20%稅額)並配合本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預扣稅金後,始得領取贈品,贈品一經領取恕無法退還,不論使用與否,均不可要求退回已代扣之稅額,未於期限內領取贈品視同放棄權利,若您不同意,請勿參加推薦活動。
- 參與本活動恕不再享有其他指定連結推薦活動優惠,亦不與其他MGM活動(推薦辦卡活動)、企業團辦、網路特案、旅展、通路限定特案…等其他專案併用。
- 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動,以本行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