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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債券

提供全方位的外國債券投資產品

外國債券

提供全方位的外國債券投資產品

主要特色

外國債券介紹 

外國債券(海外債券)是由政府或大型企業為籌措長期穩定的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發行機構定期支付預先約定的利息給投資人做為報酬,而當債券期滿時,除另有約定外,投資人可以領回債券票面上所記載的面額。 

stability

享有固定收益- 固定配息債券提供定期配息 

在持有外國債券的期間,除發行機構另有約定:如提前贖回機制或如發行機構違約之外,將定期獲得穩定的利息收入,讓您有入袋為安的穩定感。 

maturity

到期保本的特質 

若持有本債券商品至到期日,且到期時發行機構未發生違約情事,到期取回之結算稅前金額為100%債券面額。 

gains

潛在資本利得 

由於外國債券次級市場規模極大,因此具有相當程度之流動性。當價格上漲高於投資人當初買進之成本價時,投資人可提前賣出手上持有之外國債券,以實現資本利得。反之,若投資人提前賣出手上持有之外國債券,係低於買進之成本價時,亦有虧損之可能。 

收費標準

DBS信託投資外國債券所收取之各項費用包含: 

(a)申購手續費、(b)信託管理費、(c)通路服務費 

  1. 申購手續費:信託本金金額的1.5%,於申購時收取。 
  2. 信託管理費:自申購日起第一年不收取。自第二年起,依委託人實際持有期間之天數,按到期或提前贖回金額乘上年費率0.2%,於到期時或客戶提前贖回時,由本行返還到期或提前贖回金額中扣收。至多收取到期或提前贖回金額的0.6%。 
  3. 通路服務費:依據申購日距本商品到期日間之債券剩餘年限計算,未滿一年者,依實際期間按比例計算,計算方法為:申購總面額X商品剩餘年限X年化費率,其年化費率將不超過信託本金金額的0.5%,本費用內含於債券申購價格中,於客戶申購債券時由交易對手一次給付予受託人(銀行)。 

 

注意事項及風險揭露警語
  1. 外國債券為一項投資產品,其所涉及之風險與銀行存款並不相同; 外國債券不受存款保險保障,且不構成本行或關係企業(除本行或關係企業擔任該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外)所保證償還之義務。 
  2. 本資料僅提供一般資訊供參考,並非推薦買賣特定債券或商品。銀行所提供之外國債券商品說明資料僅供參考,內容不表示為任何要約或要約之引誘,亦不構成投資建議。特定商品之申購限制、商品內容、條件、費用收取等詳細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悉依銀行與客戶簽訂之交易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等文件辦理。 
  3. 客戶應了解投資債券可能涉及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贖回風險、再投資風險、交割結算風險、國家風險、法律風險、稅賦風險等主要風險,本行所揭露之主要風險事項係列舉大端,對於交易風險與影響市場行情的因素或許無法詳盡描述,客戶於交易前應詢問自身之財務、稅務或法律等專業顧問且充分瞭解(a)外國債券商品之特性及與投資有關之風險之性質,及(b)相關之財務、會計、稅制或法律等事宜,並(c)自行審度本身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度,始決定是否進行投資並應避免過度將資金集中投資於外國債券此商品。 
  4. 於一般情況下,債券價格將受到計價貨幣發行國家之利率變動的影響,一般而言,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利率常會突然變動,且難以預測。 
  5. 投資外國債券須承擔發行機構的信用風險: 在最壞情況下,若發行機構違反其於債券商品項下的義務時,投資人將無法獲得任何收益,並會損失全部投資的款項。 
  6. 投資具有風險,過去績效並非未來表現的預測,本行均不就未來市場表現提供任何擔保或保證。 
  7. 上述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外國債券或其他投資標的之績效,投資人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閱有關外國債券或其他投資標的之銷售文件(包括風險因素),並應針對本身之特別投資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特別需求以及相關產品或服務之銷售文件中所揭露之風險因素,自行衡量相關產品或服務是否為適合之投資標的或尋求專業財務顧問之建議後,始決定是否進行相關投資或交易。星展銀行(台灣)亦可不時更改有關資料而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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