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星禧利臺幣定存專案

2024/2/1(含)至2024/4/30(含)止(或額滿即止),符合本活動之適用客戶注1,以新資金注2承作定存,即可享優惠利率。


幣別 3個月期 6個月期
新臺幣 1.50% 1.58%

  • 本活動定存首筆最低承作金額:星展豐盛理財客戶與星展豐盛私人客戶為新臺幣100萬元(含)。
  • 本活動每人總承作限額:星展豐盛理財客戶與星展豐盛私人客戶為新臺幣1,500萬元(含)。
  • 以上優惠利率皆以年利率表示,客戶承作本活動定存之實際收益率係按客戶實際承作之定期存款期間計算。
  • 本活動僅限以新臺幣無單定存承作。

  1. 適用客戶:限本行消費金融處之星展豐盛理財客戶及星展豐盛私人客戶始得參加。星展豐盛理財客戶:係指於本行之月均額總資產如達新臺幣200萬元(含)(或等值外幣)以上者,得申請成為星展豐盛理財客戶。星展豐盛私人客戶係指於本行之月均額總資產如達新臺幣3,000萬元(含)(或等值外幣)以上者,得申請成為星展豐盛私人客戶。總資產包括各存款帳戶餘額、各投資商品之投資現值(以參考價格計算之,如無參考價格,則以投資商品之名目本金計算)及經由星展銀行(台灣)投保之各項有效保單所繳交之累計保險費加總計算。豐盛理財客戶帳戶之月均額總資產若未達上述最低要求者,應支付本行帳戶管理費每月新臺幣500元整。
  2. 星展豐盛理財客戶及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本活動首筆最低新臺幣100萬元(含)之新資金承作方可享優惠利率,計算標準係依本行實際帳務處理計算原則為準。新資金定義為下:係指自2024年1月25日(含)起至本活動截止日止自他行匯入或新存入本行淨增加之新增金額(新資金)為限。若存、匯入新資金為非承作本活動定存幣別,則須換匯後方可承作本活動定存。除須符合以上條件外,以下資金不適用本活動:(1)客戶本人或任何他人帳戶於2024年1月25日(含)起至專案截止日內原存於本行台灣各分行活、定期性存款帳戶之資金,匯、轉及提出後再行匯、轉及存入同一存戶或不同存戶者;(2)本行投資之投資型產品(含保險)之贖回款或到期本息;(3)向本行申請貸款所獲得之資金。
  3. 本活動優惠活動期間內,同一筆資金僅限承作本活動定存乙次,任一筆定存不得再以優惠利率續存。
  4. 本活動定存不得辦理定存質借。
  5. 本活動定存設有總額度新臺幣50億元限制,當承作總額度額滿時,本行有權停止該優惠利率,並於本行營業廳或網站公告之。
  6. 利息給付與中途解約:本活動定期存款之利息係依上表優惠固定年利率所定利率依單利計息,每月付息。本活動所承作之定存如有中途解約之情事,依「起息日之實存相當期間之一般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非原專案利率)八折計息,且未存滿第一個月者不予計息。如客戶中途解約時,本行有權自客戶存款本金內扣抵前所溢付之利息差額;其餘未盡事宜應按本行定期存款中途解約之相關規定辦理。
  7.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活動實際給付之定存利息總額,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扣繳。另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按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
  8. 本活動內容以本行最新公告為準。有關本活動之內容、活動期間、承作條件及限制、相關注意事項等,本行有權解釋並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之權利,相關變更、修改或終止將於本行網站或各營業廳公告之。
  9. 本活動未盡事宜,悉依本行開戶總約定書及相關風險告知事項、本行其他約定書及相關規定辦理。
  10. 欲知專案活動詳細內容,請洽各分行客戶服務經理或分行服務人員 專案代號:0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