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您的職業、收入、信用狀況量身訂作屬於您的現金卡,可依個人需求代償他行現金卡;貸款期限為一年,繳息正常者之客戶本行將自動續約。
您每動用一筆借款金額時(如自動提款機提款或轉帳,每提領一次即視為動用一筆借款金額),本行將自動收取NT$100之帳務管理費(跨行提領需加收NT$5手續費;跨行轉帳需加收NT$15手續費),代償他行現金卡時亦視為動用一筆借款,本行將自動收取NT$100之帳務管理費。若您是VIP級客戶,則於核卡時一次收取NT$3,000,之後無須再收取動用費。
在您收到現金卡後,請來電本行客服專線開卡,經本行核對身分完成後,將為您啟用現金卡,卡片開卡後24小時您的現金卡就可以使用了。
您的現金卡對帳單每月將準時寄出,若您在繳款日前七日仍未收到對帳單,請電洽本行客服專線查詢。
(一)您可由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ATM帳單)中,【交易金額】欄為已經動用金額,【可用餘額】欄為尚可動用金額。
(二)請電洽本行客服專線查詢。
因每次動用皆須支付帳務管理費NT$100(跨行提領須加收NT$5手續費; 跨行轉帳需加收NT$15手續費),所以可用餘額須扣除帳務管理費及跨行手續費(跨行提領加收NT$5手續費;跨行轉帳需加收NT$15手續費),才是可使用額度。
如您於申請時勾選不寄對帳單,本行將不寄發對帳單,您可隨時利用電話語音服務或自動提款機查詢已動用金額或可用餘額。所以並不是一定要收到對帳單才能繳款。
現金卡是可隨時提領隨時償還的貸款,不受月付金之限制,但有最低應繳金額。每月計算利息後算出最低應繳金額,將顯示於對帳單中,並於每月應繳日前七日以簡訊通知繳款。客戶如於最終繳款日前還款,其還款金額高於(等於)最低應繳金額(詳如下表)者,當月得免受最低應繳金額之限制。自核准日起,遇到的第一個繳款日可免受最低應繳金額之限制。最低應繳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月底 餘額 | 10,000以下 | 10,001~ 50,000 | 50,001~ 80,000 | 80,001~ 100,000 | 100,001~ 150,000 | 50,001~ 20,0000 | 200,001~ 300,000 | 300,001~ 400,000 |
最低應 繳金額 | 500元 | 1,500元 | 2,400元 | 3,000元 | 4,500元 | 6,000元 | 9,000元 | 12,000元 |
動用 餘額 | 400,001~ 500,000 | 500,001~ 600,000 | 600,001~ 700,000 | 700,001~ 800,000 | 800,001~ 900,000 | 900,001~ 1,000,000 | 1,000,001~ 1,100,000 | 1,100,001~ 1,200,000 |
最低應 繳金額 | 15,000元 | 18,000元 | 21,000元 | 24,000元 | 27,000元 | 30,000元 | 33,000元 | 36,000元 |
動用 餘額 | 1,200,001~ 1,300,000 | 1,300,001~ 1,400,000 | 1,400,001~ 1,500,000 | 1,500,001~ 1,600,000 | 1,600,001~ 1,700,000 | 1,700,001~ 1,800,000 | 1,800,001~ 1,900,000 | 1,900,001~ 2,000,000 |
最低應 繳金額 | 39,000元 | 42,000元 | 45,000元 | 48,000元 | 51,000元 | 54,000元 | 57,000元 | 60,000元 |
註:動用餘額=最近一次動用額度後之本金餘額(含帳務管理費、跨行提款手續費)加上月底結算利息。
目前本行現金卡循環利率調整為5.74%~15.00% 以年利率15.00%為例,每動用NT$10,000一天的利息大約NT$4左右,自動用日起,按日計息,當日借還不計息。
(一)ATM轉帳繳款:您可利用金融卡至全國各銀行自動提款機轉帳繳款(銀行代號 810,轉帳帳號為您的現金卡帳號)。
(二)匯款繳款:填寫匯款 單,匯款行庫需填寫您的現金卡發卡分行(如下對照表),匯款帳號為您的現金卡帳號。現金卡帳號前3 碼 匯款行庫018中港分行030苓雅分行036南京東路分行
(三)臨櫃繳款:至全國星展銀行各分行繳款。
(四)自動扣款:若為星展銀行存款戶,可申請每月由帳戶中 自動扣繳最低應繳金額。
(五)7-Eleven便利商店繳款:持現金卡對帳單至全省7-Eleven便利商店繳 款,便利商店代收手續費NT$15,繳款截止時限為到期日當晚24:00 前。
※請注意!逾期或最低應繳金額逾NT$20,000之帳單,均無法透過7-Eleven便利商店繳款。
還款後如有多繳金額時(帳上無透支金額時),因魔力卡帳戶為不計息帳戶,所以多繳之金額是不計算利息的,該金額將於每月結息時扣抵利息或抵銷下次借款的本金。
若本期尚未繳款,或還款金額低於最低應繳金額,即有可能帳戶狀況為已延遲或被凍結,此時請客戶儘速至ATM轉帳繳款(或繳足最低應繳金額),遲繳戶當日即可用卡;凍結戶次營業日即可繼續使用本卡額度。
※若卡片狀態為已終止,即使繳足最低應繳款或全額結清,仍無法恢復卡片。
若您忘記繳款(卡片為遲繳狀態),於營業日當日三點半以前以ATM轉帳繳款,當日即可繼續使用本卡額度。若卡片為凍結狀態,於營業日當日三點半以前以ATM轉帳繳款,次營業日即可繼續使用本卡額度。提醒您,每月皆必須於最終繳款日前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如逾期才繳款,本行依逾期六個月以內部份照原約定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原約定利率百分之二十計收違約金。
若您的現金卡遺失,為免被盜領,請先來電掛失現金卡並申請補發卡片,客服人員於核對您的身份資料後,將為您辦理補發手續,並重新郵寄新卡給您。
※補發現金卡時,本行將酌收工本費NT$200整。
請您將帳款全額結清後,(一)攜帶身份證及現金卡至星展銀行各分行辦理結清銷戶手 續,或(二)來電客服中心填寫「魔力卡掛失、補發及其他事項申請書」勾選-魔力卡結清銷戶,將此文件郵寄回本行(卡片可自行剪碎丟掉不須寄回),本行確定是您的簽名無誤後,將於二個工作天內完成銷戶作業。若因未銷毀卡片而發生糾葛或損失概由客戶自行負責。
對以上的解說仍不清楚或是有任何現金卡的問題,請電洽本行客服專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