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1 完成換發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開卡
STEP2 開卡後30天內,完成1筆一般消費之刷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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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即日起~2024/12/31
- 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卡與附卡消費回饋之活利積分將合併計入正卡帳戶,並列示於每月之信用卡帳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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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合格消費僅限於活動期間結帳帳單所載之一般消費而不包含:電子票證(如一卡通、悠遊卡)自動加值、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交易、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含PX Pay等支付工具綁定消費)、便利商店各型態消費(包含各型態支付綁定本卡之消費)、歐洲地區實體商店刷卡消費、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天然氣/有線電視費/數位電視費、中華電信各項資費、遠傳電信各項資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等)、各縣市路邊及停車場停車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及各醫療院所之費用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 牌照稅等)、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
* 歐洲地區實體商店刷卡消費係指交易國別為下列國家/地區之實體商店交易,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 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英國。
** 申請各分期專案之手續費及每期應攤還本金、利息均無法適用本行「活利積分」之累積活動。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 該信用卡當期帳單新增消費屬於上述排除回饋之消費類型,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恕本行無法個案回饋客戶。 - 活利積分計算週期及方式為本行於每交易入帳日按照已入帳之本卡消費加總後,一般消費NT$25享1點活利積分計算,小數點以後四捨五入至整數位。交易入帳日依本行實際作業情況為準。
- 透過星展申請代扣繳各項公用事業費用NT$25享1點活利積分,且符合本行所設之交易代碼類別,相關活動規定辦法及注意事項,請至活動網站查詢。
- 指定海外串流影音平台(包含:Netflix、Disney+、YouTube、Spotify、iTunes)享10倍活利積分(包含原消費所提供之1倍回饋)。若有新增將再持續加入,請以官網為準。本優惠認定之合格刷卡消費,須於信用卡帳單明細有明確顯示交易名稱(Netflix、Disney+、YouTube、Spotify、iTunes),始享回饋。若因帳單明細未顯示該商店名稱恕不適用本活動加碼回饋。
- 持卡人若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將喪失參加「活利積分」活動之資格,所有未兌換之活利積分將自動失效:持卡人自行停用可累積活利積分的卡片、持卡人掛失卡片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終止該卡片之契約或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等之情事,或有違反信用卡其他約定事項之情況。此外,持卡人若有延遲繳款、未繳款或未按時繳付最近一個月帳單上所示之最低應繳款項、或被暫時停止使用信用卡之權利者,持卡人於繳清全部款項或信用卡使用權利回復前,不得參加「活利積分」活動。
- 活利積分回饋之消費係指持卡人於VISA國際組織定義下之品項消費,與本行指定之商家名稱與行業。若因收單銀行未依VISA國際組織之定義設定特約商店之行業代碼,或持卡人透過綁定其他型態支付工具及第三方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於LINE Pay、街口支付等)於指定串流平台內之刷卡消費,將無法計算回饋內。
- 加碼回饋依當期信用卡帳單已入帳且符合之消費金額計算(交易入帳日依本行實際作業情況為準),若因特店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無法參加本加碼回饋活動。
- 分期交易不適用本加碼回饋,本活動排除使用轉帳匯款、電子票證、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之交易(包含但不限於街口支付、LINE Pay、歐付寶、支付寶、GOMAJI Pay等),透過以上平台之信用卡交易,恕無法回饋。
- 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若該筆交易金額之加碼活利積分已回饋予持卡人之情形下,本行得自其後帳單中扣除此部分活利積分。若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內所累積之活利積分不足或已全數兌換完畢,本行保留向持卡人收取不足扣除之積點的權利。
- 活利積分之商品兌換權利,僅限正卡持卡人行使,詳細兌換禮品項目請參閱由本行另行公佈之活利積分活動兌換手冊,相關活動規定辦法及注意事項,請至活動網站查詢。
- 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倘因活動到期後更新,權益手冊內容無法即時更新,以至於官網與權益手冊有不同,悉以本行官網公告內容為準。
活動期間:2024/05/21 12:00~2024/10/31 23:59
活動內容:完成新卡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開卡後並綁定LINE Pay,活動期間內每單筆NT$300,即享最高LINE POINTS 3%回饋(每月LINE Pay帳號最高回饋LINE POINTS 100點 )
LINE Pay最高3%回饋共同注意事項:
- 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綁定LINE Pay,每單筆交易實際付款金額滿NT$300(LINE POINTS 及優惠折抵金額不計入),最高享LINE POINTS 3% 回饋!持卡人須於刷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消費前成功綁定LINE Pay,方可收到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若持卡人未成功綁定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於LINE Pay,則將無法享有LINE POINTS 點數回饋,並視同放棄取得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資格,事後不得要求補發或折換現金(LINE POINTS 點數回饋僅限綁定台灣帳號)。
- 本活動不適用店家、消費類型、消費項目說明
- 本活動不適用於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及僅開放使用iPASS MONEY帳戶付款的合作店家。
- 本活動不適用於繳費型付款,例如:「生活繳費」、「乘車碼」、「保險」、「電信費」、臨櫃/線上繳納政府規費或稅捐等。
- 本活動不適用於法規禁止回饋及合作店家規定不予回饋的商品、例如:菸、嬰兒及較大嬰兒(一歲以下)配方食品、處方藥、購物袋、垃圾袋、點數卡、預付卡、代銷代售(服務性)商品、儲值交易等,請以最終合作店家系統判斷是否符合資格為準,並請恕LINE Pay客服中心及合作店家店員無法針對單一商品回覆是否符合資格。
- 每LINE Pay帳號每月最高限得100點。
- 回饋點數將自付款成功24小時起陸續發放,最晚在7天內發放完畢,敬請耐心等候。
- 總限量600萬點,發完為止,額滿訊息將公告於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
- 請加入LINE Pay官方帳號並解除封鎖。
- 開啟手機版LINE應用程式>進入聊天室列表>搜尋並進入「LINE Pay」官方帳號>點選「活動額滿公告」查看是否額滿(圖片說明)。
- 若已跨月份,需至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查看是否有公告額滿的貼文。
- 參加活動資格:
- 使用的智慧型手機必須符合可使用LINE Pay的手機環境,未符合或因手機經系統判斷安全性不足而無法開啟LINE Pay時,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僅限台灣LINE帳號(即LINE帳號設定台灣手機門號)且已註冊LINE Pay及綁定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的用戶參加。當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可直接進入顯示LINE Pay各功能的主頁,代表已註冊LINE Pay;若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出現引導註冊的「開始」頁面,則代表尚未註冊LINE Pay,結帳前未完成註冊LINE Pay不符參加活動資格。
- 為配合「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於網路商店透過LINE Pay單筆交易金額達新台幣20萬元前,必須先完成身分確認,才可繼續交易;未完成身分確認或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身分確認,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結帳"前"請務必先進入LINE Pay主頁,依序點選「設定」 (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行銷資訊提供政策」,確認頁面上方是否已勾選同意;未在結帳"前"同意將無法獲得LINE Pay活動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期間內於LINE Pay一般實體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掃描或條碼付款,或於LINE Pay一般網路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付款,且扣除店家提供優惠折扣及 LINE POINTS 、優惠券折抵後,單筆交易實際使用綁定的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支付滿NT$300。使用綁定的其他銀行卡片或iPASS MONEY帳戶付款不適用。
- 需在活動指定日期的12:00"後"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操作結帳,若12:00"前"就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即使等到13:00"後"才完成付款,仍會因系統辨識失敗而無法獲得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資格以「LINE Pay」>「交易紀錄」>「付款詳細資訊」內「付款日期」的時間認定(經查證為提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的交易除外),如有誤差以LINE Pay系統為準,非訂單成立或發卡銀行/一卡通/悠遊卡核准交易的時間。
- 欲參加活動請務必評估店家供貨狀況、確認所需樣式及發票格式(二聯/三聯)並儘早結帳,如因時間差、消費者手機或操作問題、LINE Pay帳號處於停用/無法登入狀態而需額外時間重新啟用或解除鎖定、遇星展銀行或店家系統維護/異常、缺貨/斷貨/換貨、換開發票等非LINE Pay因素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付款,或遇退換貨流程不符期待、店家主動取消交易導致已獲得的點數遭到回收,恕不得要求賠償。
- LINE Pay注意事項:
- 操作方式請見LINE Pay新手教學。
- 無提供分期付款功能。
- 取消透過LINE Pay付款的交易,信用卡額度無法立即釋出,簽帳金融卡帳戶餘額也無法立即歸還,消費前請務必考量自身需求;若因取消交易無法立即釋出額度/歸還帳戶餘額,導致該筆額度/帳戶餘額無法移至其他用途,或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重新付款、參加其他活動,恕無法個案賠償。
-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注意事項:
-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以LINE Pay綁定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iPASS MONEY帳戶實際支付的新台幣金額認定並採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 使用 LINE POINTS 及優惠券折抵的金額不列入消費滿額,亦不計算回饋。
- LINE POINTS 點數將回饋至消費當下使用付款的LINE Pay所屬LINE帳號,回饋紀錄請透過手機版LINE應用程式,依序點選「錢包」>「 LINE POINTS 」>「歷史紀錄」查看,可供查詢的期間為自交易日起算24個月內,超過此期間即使未正常獲得點數仍視同放棄資格。若因透過不同的LINE Pay參加活動導致回饋點數發放至非預期的帳號,恕不得要求補發或其他處理方式。
- LINE POINTS 點數有效期限為最後一次獲得點數當日起算180日止,不另行提醒,一旦超過有效期限,將會立即失效且無法復原。 LINE POINTS 點數效期請透過LINE應用程式,依序點選「錢包」>「 LINE POINTS 」>「歷史紀錄」查看。
- LINE POINTS 點數以所屬的LINE帳號為移動至其他手機的依據,非綁定的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iPASS MONEY帳戶,使用方式及規定請以 LINE POINTS 服務條款及常見問題公告為準
- LINE POINTS 點數在使用兌換或折抵消費前,非用戶的資產,不得要求轉讓、折換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回饋。
- 任何情形下取消交易, LINE POINTS 點數將會扣回或停止發放。 請維持LINE Pay為正常使用狀態,參加活動後解約LINE Pay、變更LINE Pay國家設定或LINE Pay處於暫停使用狀態,將喪失活動回饋資格;即使事後重新註冊LINE Pay、變更回原本LINE Pay國家設定或解除LINE Pay暫停使用狀態,LINE Pay仍保有判斷是否可依照原活動條件補發 LINE POINTS 點數的權利。
- LINE POINTS 與LINE Pay將會蒐集並存取用戶參與 LINE POINTS 活動紀錄及行動裝置識別碼。
- 請務必同意以上事項後再參加本活動。
- LINE Pay相關問題請洽LINE Pay客服中心詢問:客服專線02-6631 5166。
- 為保障使用者權益,遇無法交易的狀況時,請務必24小時內與LINE Pay客服中心聯繫,並提供(1)消費日期及時間(2)店家名稱(3)詳細遭遇以利確認;若未在24小時內聯繫及提供必要資訊,則視為對店家當下處理方式或異常情形無任何異議。
-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已詳細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LINE Pay服務條款、所有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服務條款或以不正當方式試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取利益(如註冊多個LINE Pay帳號、拆分交易、店家負責人及其配偶/親戚/員工自店交易或遊說其他店家/使用者配合虛假交易、販售不符規定商品等),LINE Pay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及回收已發放的回饋,並除永久停止LINE Pay付款功能外,將對任何破壞活動公平原則的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及請求賠償。服務條款請至LINE Pay主頁>「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查看。
- 星展銀行及LINE Pay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終止本活動的權利,並得僅以本活動頁面更新調整後內容,不另行通知。
- 如有未盡事宜請以本活動頁面公告為準,星展銀行及LINE Pay保有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的權利。
活動期間:2024/05/21 12:00~2024/07/31 23:59(限量紅包 發完為止)
活動內容:完成新卡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開卡後並綁定LINE Pay,活動期間內每單筆NT$1,000,即享1次紅包抽獎機會(活動期間每LINE Pay帳號限抽6次紅包)
LINE Pay紅包最高抽 LINE POINTS 888點 共同注意事項:
- 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綁定LINE Pay,每單筆交易實際付款金額滿NT$1,000(LINE POINTS 及優惠折抵金額不計入),贈紅包抽獎機會!請先進入LINE Pay主頁,依序點選「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行銷資訊提供政策」,確認是否已同意(勾選)行銷資訊提供政策,如未同意將無法獲得紅包,亦無法補發。
- 紅包通知將從「LINE Pay提醒」官方帳號發送。
- 每LINE Pay帳號限得6個紅包,取消交易再重新付款,無法再獲贈紅包。
- 紅包獎項為隨機,最高可抽到 LINE POINTS 888點,每LINE Pay帳號累計最高限得999點。
- 開啟紅包後如有中獎,回饋點數將在24小時內陸續發放。
- 限量42萬個紅包,發完為止,額滿訊息將公告於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
① 請加入LINE Pay官方帳號並解除封鎖。
② 開啟手機版LINE應用程式>進入聊天室列表>搜尋並進入「LINE Pay」官方帳號>點選「活動額滿公告」查看是否額滿(圖片說明)。
③ 若已跨月份,需至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查看是否有公告額滿的貼文。 - 收到的紅包必須在2024/8/14 23:59前開啟,LINE Pay將定期從「LINE Pay提醒」官方帳號發送紅包尚未開啟的提醒通知,如逾期未開啟紅包,視同放棄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本優惠屬機會中獎,將依稅法規定申報個人所得稅。
- 自行了解LINE Pay付款操作方式及活動內容為活動參加者的義務,參加活動視同同意本活動規則,LINE Pay保有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的權利。
- 參加活動資格:
- 使用的智慧型手機必須符合可使用LINE Pay的手機環境,未符合或因手機經系統判斷安全性不足而無法開啟LINE Pay時,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僅限台灣LINE帳號(即LINE帳號設定台灣手機門號)且已註冊LINE Pay及綁定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的用戶參加。當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可直接進入顯示LINE Pay各功能的主頁,代表已註冊LINE Pay;若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出現引導註冊的「開始」頁面,則代表尚未註冊LINE Pay,結帳前未完成註冊LINE Pay不符參加活動資格。
- 為配合「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於網路商店透過LINE Pay單筆交易金額達新台幣20萬元前,必須先完成身分確認,才可繼續交易;未完成身分確認或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身分確認,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結帳"前"請務必先進入LINE Pay主頁,依序點選「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行銷資訊提供政策」,確認頁面上方是否已勾選同意;未在結帳"前"同意將無法獲得LINE Pay活動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期間內於LINE Pay一般實體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掃描或條碼付款,或於LINE Pay一般網路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付款,且扣除店家提供優惠折扣及 LINE POINTS 、優惠券折抵後,單筆交易實際使用綁定的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支付滿NT$1,000。使用綁定的其他銀行卡片或iPASS MONEY帳戶付款不適用。
- 需在活動指定日期的12:00"後"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操作結帳,若12:00"前"就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即使等到13:00"後"才完成付款,仍會因系統辨識失敗而無法獲得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資格以「LINE Pay」>「交易紀錄」>「付款詳細資訊」內「付款日期」的時間認定(經查證為提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的交易除外),如有誤差以LINE Pay系統為準,非訂單成立或發卡銀行/一卡通/悠遊卡核准交易的時間。
- 欲參加活動請務必評估店家供貨狀況、確認所需樣式及發票格式(二聯/三聯)並儘早結帳,如因時間差、消費者手機或操作問題、LINE Pay帳號處於停用/無法登入狀態而需額外時間重新啟用或解除鎖定、遇星展銀行或店家系統維護/異常、缺貨/斷貨/換貨、換開發票等非LINE Pay因素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付款,或遇退換貨流程不符期待、店家主動取消交易導致已獲得的點數遭到回收,恕不得要求賠償。
- LINE Pay注意事項:
- 操作方式請見LINE Pay新手教學。
- 無提供分期付款功能。
- 取消透過LINE Pay付款的交易,信用卡額度無法立即釋出,簽帳金融卡帳戶餘額也無法立即歸還,消費前請務必考量自身需求;若因取消交易無法立即釋出額度/歸還帳戶餘額,導致該筆額度/帳戶餘額無法移至其他用途,或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重新付款、參加其他活動,恕無法個案賠償。
- 紅包注意事項:
- 開啟紅包視同同意參加本活動,活動參加者如獲中獎,無法放棄中獎資格。依所得稅法規定,活動參加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同一身分證字號年度累計獎金/獎項價值總額超過市價新臺幣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活動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必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本活動參加者義務。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的規定辦理。
- 獲贈紅包後如變更LINE Pay國家設定、解約LINE Pay或LINE Pay為暫停使用狀態,將喪失紅包開啟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任何情形下取消交易,已發放的 LINE POINTS 點數將全數扣回,尚未開啟的紅包也將立即失效。
- 收到紅包後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前開啟。LINE Pay將定期從「LINE Pay提醒」官方帳號定期紅包尚未開啟的提醒通知,如逾期未開啟紅包,視同放棄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請務必同意以上事項後再參加本活動。
- LINE Pay相關問題請洽LINE Pay客服中心詢問:客服專線02-6631 5166。
- 為保障使用者權益,遇無法交易的狀況時,請務必24小時內與LINE Pay客服中心聯繫,並提供(1)消費日期及時間(2)店家名稱(3)詳細遭遇以利確認;若未在24小時內聯繫及提供必要資訊,則視為對店家當下處理方式或異常情形無任何異議。
-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已詳細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LINE Pay服務條款、所有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服務條款或以不正當方式試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取利益(如註冊多個LINE Pay帳號、拆分交易、店家負責人及其配偶/親戚/員工自店交易或遊說其他店家/使用者配合虛假交易、販售不符規定商品等),LINE Pay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及回收已發放的回饋,並除永久停止LINE Pay付款功能外,將對任何破壞活動公平原則的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及請求賠償。服務條款請至LINE Pay主頁>「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查看。
- 星展銀行及LINE Pay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終止本活動的權利,並得僅以本活動頁面更新調整後內容,不另行通知。
- 如有未盡事宜請以本活動頁面公告為準,星展銀行及LINE Pay保有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的權利。
活動內容:持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消費:
- ● 若當月新增消費至少一次(且新增消費在當月月底前入帳),次月享有每日一次最長 1 小時之「台灣聯通」停車優惠,惟每次皆須線上折抵活利積分 100 點,若持卡人活利積分點數不足折抵時,持卡人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方式自行付費。本優惠每日限用一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 ● 若當月刷卡新增消費金額達 NT$20,000(且新增消費在當月月底前入帳),次月享有每日一次最長 2 小時「台灣聯通」免費停車優惠。本優惠每日限用一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核卡當月恕不適用以上優惠
注意事項:
- 本優惠僅限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附卡持卡人本人使用,除特別註明外,每日限使用一次停車優惠,每日每次實際停車時數若不足本行指定提供之優惠時間時,不得要求補足或遞延使用該未完全使用之停車優惠時數或要求依比例返還線上折抵之活利積分。
- 正、附卡合併計算消費金額及使用次數。持卡人若持有多張本行信用卡正卡或附卡亦不能重複享有,且以持卡人使用停車優惠當時所使用之卡別為計算免費停車時數之基準。
- 每日使用時數計算基準係以日曆日計算之日。
- 車輛出場時須出示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至自動繳費機或由停車場服務人員進行過卡,以連線本行系統進行確認,如該停車場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若持卡人出示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上月新增消費未達 NT$20,000,則系統將自動自帳上扣除活利積分100 點。若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持卡人帳戶中活利積分不足折抵時(可折抵之活利積分點數以本行系統為準),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方式自行付費。
- 本服務內容及注意事項所指之「當月」、「月底」、「次月」係以日曆日計算之。
- 「當月新增消費金額」定義: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新增消費金額扣除退貨金額後,需於當月月底前請款成功。若有付款失效、退貨、取消交易或授權未完成、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若為分期交易,則以刷卡消費入帳之月份認列整筆消費金額(惟仍需符合前述消費定義),後續每月分期期付金不列入計算。
- 同一輛車當次僅限使用一卡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持卡人若未出示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每日停車時數超過 2 小時,必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標準收費*,事後持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折扣或退款。
*若出示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但不符合本優惠適用條件者,系統將自動從帳上扣除活利積分點數以折抵停車費,可扣抵之活利積分點數將以本行系統為準,若不欲使用點數兌換停車優惠,請勿進行交易,一旦交易後,恕無法取消;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每月僅可適用一種優惠(停車優惠權益或點數兌換免費市區停車),若個別信用卡別當月已符合任一停車優惠權益,該月將優先適用該信用卡卡別之停車優惠規則且無法再使用點數兌換停車優惠。 - 「台灣聯通停車場」依照一般停車場使用規章,只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之責。本行並非停車服務之提供者,僅為持卡人支付其使用「台灣聯通停車場」所提供服務之費用,持卡人對於服務提供的內容品質與金額有爭議時(包括但不限於因為各停車場機器故障無法連線或刷卡),持卡人應逕向「台灣聯通停車場」申訴。停車場站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請逕洽服務廠商「台灣聯通停車場」www.taiwan-parking.com.tw或電洽(02)2523-5000。
- 各停車場不保證持卡人到場均有車位停放,各停車場相關使用規定與開放與否,須依停車當時各停車場之規定為準。若因停車位已滿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因素致持卡人無法使用此項服務及本項停車優惠,本行恕不另外提供其他場地停放亦不以其他方式補償持卡人未能使用本項優惠之損失。
- 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預訂期間:即日起~2024/12/31
入住期間:即日起~2024/12/31
本卡持卡人於Agoda X Visa 專屬網頁訂房並全額付款,免輸入優惠碼即可享最高 7% 折扣。
* 名額有限,送完為止。
Agoda X Visa 專屬網頁:https://www.agoda.com/c/visatw* 本優惠不適用於直接進入 Agoda 網頁 或 Agoda App之預訂交易,且客戶將不會獲得退還相關折扣款項。
* 本優惠適用訂房日期:預訂期間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且入住期間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適用飯店/房型會有「適用額外優惠」之標籤。
* 預訂視個別酒店客房供應情況而定,且須遵守各酒店的條款及細則。本優惠不適用於任何稅項、服務費或額外費用,訂房時須預先支付這次預訂的住宿費用。
Agoda 優惠活動注意事項:
- 本優惠限台灣地區發行之本卡(以下稱「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將喪失本活動優惠之權利:列為壞帳準備、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帳戶餘額不足、未開啟卡片刷卡功能、或卡片刷卡功能效期已過。
- 本優惠須透過Agoda X Visa 專屬網頁https://www.agoda.com/c/visatw預訂,並以Visa 卡刷卡付款方可享有折扣優惠。
- 本優惠不適用於直接進入Agoda 網頁 或Agoda App 之預訂交易,且客戶將不會獲得退還相關折扣款項。
- 適用飯店/房型會有「適用額外優惠」之標籤。
- 本優惠折扣僅適用於指定的預繳模式飯店且即時支付房費時適用,請選擇有特別標示適用額外優惠標籤的住宿。詳情請參閱網站常見問題。(非預繳模式飯店會有注意提示。)
- 本優惠折扣僅適用於稅前飯店房費,不包含當地稅項及服務費。
- 本優惠不可同時與其他優惠併用,且折扣優惠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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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透過Agoda X Visa 專屬網頁訂房,於訂單成立結帳時,線上刷卡付款之幣別為「新台幣」,且會顯示本卡折扣金額。若無顯示折扣金額而進行交易,交易後不得要求退還其折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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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扣優惠可能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考Agoda 網頁的「預訂條款及取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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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飯店優惠價附有額外條款及細則,請依各飯店公告為準,並於預約訂房時向飯店服務人員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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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卡貴賓尊享個人化的全球禮賓秘書服務,舉凡海內外住房安排、餐廳預約、 緊急醫療救援等事項,無論您身在何處,只須致電全球禮賓尊榮秘書團隊,我們便立即為您提供諮詢與安排。 全天候24 小時服務專線:(04)2206-7802
尊榮祕書服務
- ● 餐廳推薦及訂位服務
- ● 飯店推薦及預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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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遞安排服務
旅遊支援服務
- ● 行前資訊諮詢
- ● 行李遺失協助
- ● 護照遺失協助
- ● 緊急旅遊協助
- ● 旅遊資訊諮詢
- ● 通譯/秘書服務資訊之提供
- ● 法律服務資訊之提供
居家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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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管與污水服務安排
- ● 蟲害控制服務安排
- ● 空調服務安排
海外緊急醫療支援服務
- ● 旅遊保健電話諮詢
- ● 醫療服務資訊提供
- ● 住院安排
- ● 醫療轉送或轉送回國前之住院期
間病況觀察緊急醫療轉送
-
● 遞送緊急醫療藥品
- ● 轉送回國醫療
- ● 遺體或骨灰運送回國
全球禮賓尊榮秘書活動注意事項:
- 本服務由本行委託肯驛國際提供與執行。本卡持卡人的海外旅遊期間須不超過90 天,才可使用旅遊支援及海外緊急醫療支援服務。
- 本服務不包含因使用服務而產生之第三方實際支出,因服務所產生第三人費用須由持卡人負擔,如餐飲費用、住宿費用、快遞費用、實際看診費用、掛號費、藥品支出、醫療轉送相關費用等。
- 持卡人提出服務需求時,在安排服務前,服務人員將向持卡人說明預估之服務費用明細,若持卡人取消已進行之服務委託,持卡人仍應支付已發生之費用。
- 本服務不會安排任何以商業活動用途、受進出口國家法令禁制、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之貨品採購、運送及協尋服務。運送貨品如需投保全險,如持卡人拒絕投保,則由持卡人直接與運輸公司聯繫安排運送。
- 海外緊急醫療協助服務僅單純為客戶提供轉介、安排及建議,非強迫或限制被服務者,施行或放棄任何醫療行為。
- 任何經查證源自持卡人之欺詐、偽造或假冒證物等不法行為,將自動終止所應提供予該持卡人之服務。
- 本服務為推薦安排服務,就所推薦之商店家或服務廠商,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本行與肯驛國際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
- 本活動期間至2024/12/31 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宜,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本卡持卡人,凡於活動期間刷本卡,且付款成功者,即可享國際機場接送—台北至桃園國際機場 NT$675起。出行禮賓服務 Visa 御璽卡全年預約總量24,000次,每月預約量上限為2,000次。
* 本優惠由 Visa 國際組織提供,優惠相關之所有商品及/或服務則由「肯驛國際」提供
預約方式:1. 預約網站:https://www.freeliving.com.tw/visa/
2. 預約專線:04-2206-4655
【附表一】Visa御璽卡優惠價格表
桃園國際機場 | |||
---|---|---|---|
區域/車型 | 四人座車 定價(NT$) |
網路預約 優惠價(NT$) |
電話預約 優惠價(NT$) |
基隆市 | 2,350 | 1,085 | 1,135 |
台北市 | 1,350 | 675 | 725 |
新北市 | 1,350 | 675 | 725 |
宜蘭縣市 | 5,480 | 2,035 | 2,085 |
桃園市 | 1,350 | 575 | 625 |
新竹縣市 | 2,350 | 1,085 | 1,135 |
苗栗縣市 | 3,450 | 1,535 | 1,585 |
台中市 | 4,780 | 1,935 | 1,985 |
彰化縣市 | 6,100 | 2,235 | 2,285 |
南投縣市 | 6,300 | 2,535 | 2,585 |
雲林縣市 | 7,300 | 2,935 | 2,985 |
嘉義縣市 | 10,600 | 4,135 | 4,185 |
台南市 | 11,600 | 4,535 | 4,585 |
高雄市 | 13,600 | 5,035 | 5,085 |
屏東縣市 | 17,000 | 5,935 | 5,985 |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 |||
---|---|---|---|
區域/車型 | 四人座車 定價(NT$) |
網路預約 優惠價(NT$) |
電話預約 優惠價(NT$) |
台中市 | 8,000 | 3,435 | 3,485 |
彰化縣市 | 7,000 | 3,235 | 3,285 |
南投縣市 | 8,000 | 3,435 | 3,485 |
雲林縣市 | 6,000 | 2,535 | 2,585 |
嘉義縣市 | 5,000 | 2,235 | 2,285 |
台南市 | 2,400 | 1,085 | 1,135 |
高雄市 | 1,350 | 575 | 625 |
屏東縣市 | 2,550 | 1,305 | 1,355 |
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 | |||
---|---|---|---|
區域/車型 | 四人座車 定價(NT$) |
網路預約 優惠價(NT$) |
電話預約 優惠價(NT$) |
新竹縣市 | 3,650 | 1,535 | 1,585 |
苗栗縣市 | 3,100 | 1,335 | 1,385 |
台中市 | 1,300 | 575 | 625 |
彰化縣市 | 2,700 | 1,335 | 1,385 |
南投縣市 | 3,700 | 1,535 | 1,585 |
雲林縣市 | 4,350 | 1,835 | 1,885 |
嘉義縣市 | 6,400 | 2,435 | 2,485 |
- • 以上報價為單程接或送價格。
- • 以上優惠價,不得指定車型,調度車輛以四人座轎車為主,肯驛國際 視調度狀況得使用七人座車代替四人座車。
- • 如透過電話方式預約後取消預約,將酌收人工處理費 NT$50/趟,敬 請多透過網路預約。
- • 此優惠如有變動,將依Visa專屬優惠網站公告為準。
【附表二】連續假期預約說明表
連續假期 | 假期定義時段 | 預約截止日期 | 連續假期 額外加價(NT$) |
---|---|---|---|
元旦假期 | 2023/12/28-2024/01/03 | 2023/12/19(二) | 400 |
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 | 2024/02/06-2024/02/16 | 2024/01/26(五) | 400 |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假期 | 2024/04/02-2024/04/09 | 2024/03/22(五) | 400 |
端午節假期 | 2024/06/06-2024/06/12 | 2024/05/28(四) | 400 |
持卡人如需預約連續假期時段須於七個工作天前(不含使用當日及例假日)透過電話或網路預約,超過預約截止時間將不開放受理。上表「預約截止時間」為連續假期定義時段第一天之預約截止日期,實際預約截止日期請依您欲預約的接送日期往前推算七個工作天。 |
【附表三】特定地區加價表
縣市 | 地區 | 價格(NT$) |
---|---|---|
台北市 | 仰德大道三段(含) | 200 |
新北市 | 八里、淡水、汐止、深坑、花園新城、安康路二段(含)、石碇、烏來、三芝 | 300 |
坪林、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平溪、雙溪 | 500 | |
桃園市 | 新屋、楊梅、龍潭、大溪 | 200 |
復興 | 500 | |
新竹縣市 | 芎林、南寮、北埔、橫山、峨眉、香山 | 200 |
尖石 | 300 | |
五峰 | 500 | |
苗栗縣市 | 獅潭、卓蘭、苑裡、大湖 | 300 |
泰安、南庄 | 500 | |
台中市 | 大安、新社、和平、東勢 | 500 |
彰化縣市 | 大城、芳苑、二林、田中、二水、竹塘、伸港、社頭、溪州、秀水 | 300 |
南投縣市 | 鹿谷、水里、國姓 | 200 |
魚池 | 300 | |
仁愛、信義 | 800 | |
雲林縣市 | 林內、古坑、褒忠、元長、北港、莿桐 | 200 |
四湖、台西、東勢、麥寮、崙背 | 400 | |
口湖、水林 | 600 | |
嘉義縣市 | 中埔、大林、六腳、新港、溪口、梅山、義竹 | 200 |
東石、布袋、番路 | 500 | |
大埔 | 1,200 | |
阿里山 | 1,500 | |
台南市 | 安平、關廟、龍崎、六甲、將軍、七股 | 200 |
北門、白河、東山、柳營、鹽水、新營、後壁 | 300 | |
玉井、左鎮 | 800 | |
南化、楠西 | 1,000 | |
高雄市 | 茄萣、永安、彌陀、阿蓮、田寮、路竹、湖內、大寮、旗津、林園 | 200 |
杉林、內門、六龜、甲仙、美濃 | 500 | |
茂林 | 800 | |
桃源、那瑪夏 | 1,200 | |
屏東縣市 | 瑪家、新埤、林邊、東港 | 200 |
南州、佳冬、枋寮、來義、泰武 | 500 | |
三地門、枋山、車城 | 500 | |
春日、霧台、獅子 | 900 | |
恆春、牡丹、滿州 | 1,500 | |
宜蘭縣市 | 冬山、三星 | 300 |
蘇澳 | 500 | |
南澳、大同 | 800 |
機場接送服務注意事項:
- 司機資料發送時間: 接機:服務前六小時將所派司機、車輛等相關資訊更新於肯驛隨行券,並於貴賓所預約之時間準時於預約地點等候。 送機:使用日前一日18:00後將所派司機、車輛等相關資訊更新於肯驛隨行券,並於貴賓所預約之時間準時於預約地點等候。
- 送機待時:依預約時間到達持卡人指定地點,持卡人本人或同行者如逾時30分鐘以上,則司機無法繼續等候,且視同使用乙次服務。
- 接機待時:接機等候時間為原預約航班實際抵達時間60分鐘內,司機於該班機實際抵達時間起算60分鐘後離開,並視同持卡人已使用過該單趟服務;若預約時間為指定時間者(註),司機於指定時間起算60分鐘後離開,並視同持卡人已使用過該單趟服務。若持卡人須待時接送,需視司機行程允許,第61分鐘起,每小時酌收待時費用NT$300,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最長等候120分鐘(依航班實際抵達時間或指定時間起算)。肯驛國際保留接受持卡人待時接送權利。 指定時間:係指依持卡人指定時間,非航班表定抵達時間前往接機。預約時如原預約航班與表定接送時間不符,則接送當日將依持卡人指定時間前往服務,服務人員將不再確認原預約航班抵達時間。 如遇班機提早抵達,則依持卡人原預約時間提供服務,若班機延後則肯驛國際依機場公告之抵達時間提供服務,但若延後抵達之時間較原訂抵達時間已逾四小時(含)抵達台灣則視同持卡人取消,將退回客戶權益次數及退刷此筆交易金額,客戶須自行承擔交通費用,肯驛國際不再另行派車。 若航班取消(依國際機場當日航班公告時刻表為準),肯驛國際因無法確認客戶新航班資訊,將退回客戶權益次數及退刷此筆交易金額,客戶須自行承擔交通費用,肯驛國際不再另行派車。
- 現場認證: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上車前須出示本人Visa御璽卡及身份證明文件(護照或三照之一)供司機認證,未出示信用卡者,視同自費預約,依定價八折收取機場接送費用。
- 機場接送優惠適用對象,如經查證確認:未使用Visa御璽卡刷卡購買國際線機票全額或國外團費8成以上或超出優惠使用次數者,肯驛國際將有權依機場接送定價八折向持卡人請求支付費用之差額。
- 預約、付款及使用當時所持有之Visa御璽卡須為有效卡。持卡人在預訂本專案活動時,須確認符合活動資格。若經查證持卡人並不符合活動資格,肯驛國際將有權向持卡人依定價八折收取機場接送費用,持卡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 乘客保險:每趟接送服務肯驛國際均為乘客投保乘客險,每一位乘客之投保金額為NT$300萬。
- 同行人數:除限定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如行李加上同行家人或友人未超過車輛所乘之範圍內,皆可一同搭乘,但以一車為限。惟搭乘當天不得臨時增加人數/行李,若實際搭乘人數/行李超出預約登記之數量,超出之人數/行李將無法乘載,須請持卡人自行處理(一車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肯驛國際保留接受同行人數之權利)。
- 兒童安全座椅(含增高坐墊): 持卡人預約本服務如有幼童同行時須事先主動告知有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之需求,並同意加價支付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設備。如持卡人預約本服務時未主動告知有幼童或兒童同行或未加費選擇安全座椅(增高坐墊)者,肯驛國際將全面拒絕提供接送服務,祈請見諒。 每一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且必須安裝於車輛後座。 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數量有限,若預約額滿時,須請持卡人自備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如持卡人未自備相關設備者,肯驛國際將全面拒絕提供接送服務,祈請見諒。 如欲取消預約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持卡人須於原約定時間前24小時來電服務專線取消,24小時內取消者視同使用乙次服務,持卡人仍須支付費用。
- 承載人數及行李數:
車型 乘客人數上限 安全座椅數量限制 行李件數 備註說明 寵物隨行 高級轎車 (四人座)
4無法安裝 3件(含)以內 可放20吋3件 或可放25吋2件 或可放27吋2件 或可放29吋1件 無法受理 2 1 進口轎車 (四人座) 3 無法安裝 3件(含)以內 2 1 商務七人座 6 無法安裝 6件(含)以內 特大行李箱(30吋以上)最多承載4件 最多2隻 5 1 4 2 • 實際人數行李若超出預約登記之數量,超出之人數行李若無法乘載,須請持卡人自行處理,且持卡人仍須支付全部費用。
為確保行車安全,轎車內空間僅限乘坐,所有行李(包含手提行李)皆必須放置後車廂
• 放置重要文件、護照、錢包……等貴重物品之小肩包,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下可隨身攜帶,惟最終承載量須以不妨害行車安全為前提。
• 如行李加上同行家人或友人未超過車輛所乘之範圍內,皆可一同搭乘,但以一車為限,「肯驛國際」保留接受同行人數之權利。
• 20吋登機箱(含)以上尺寸皆統稱為「大行李」,大行李尺寸說明如下,「紙箱」則不論大小均視為1件大行李。
行李尺寸:
a.登機箱:(20吋)長 x 寬 x 高 不可超過 56 x 36 x 23 公分,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15公分。
b.中型箱:(21~25吋)長 x 寬 x 高 不可超過 66 x 42 x26 公分,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35公分。
c.大型箱:(26~29吋)長 x 寬 x 高 不可超過 70 x 47 x35 公分,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58公分。
d.特大型箱:(30吋以上)長 x 寬 x 高 不可超過 88 x 55 x35 公分,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78公分。
2.小行李泛指可攜帶上飛機的手提袋、背包等。
3.特大型箱(30吋以上)視為2件大行李,須請您在填寫機接預約資料時事先備註。
4.特殊行李,須登記為1件大行李,包含但不限於高爾夫球具、輪椅、娃娃車、圖畫、雪撬、衝浪板、腳踏車等,由於各特殊行李長度不一,請於預約時備註。
高爾夫球具若為2組(含)以上,須升級為七人座車並收車型加價費用NT$300,避免行李無法放置。
特殊行李說明:- 基於法令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禁止載運之違禁品,如毒品等,恕不接受預約,如遇持卡人自行攜帶,途中如發生執法人員攔檢所發生之刑責將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 基於行車安全考量,如遇承載行李超出車輛可承載範圍而影響行車安全,肯驛國際將有權拒絕載運。
- 為尊重後續其他乘客權益,接送服務未提供如:骨灰/祖先牌位等載運服務。
- 如有特殊行李請於預約時先行告知,如未事先告知,造成當天無法完成接送服務,將視同持卡人已使用乙次服務,持卡人仍須支付費用。
- 易碎品/貴重物品排除條款:行李中包含易碎物品或貴重物品須於載運前告知,並請自行妥善包裝及負擔保管責任,如客戶評估可放置於後車廂,因而造成物品損壞或遺失,本公司將不負擔相關損害責任。
- 特殊行李載運規範未盡事宜,將依肯驛國際客服中心規範為準。
- 接或送地點:由持卡人本人指定單一定點接或送服務。本項服務不會沿途接送其他持卡人/貴賓或中途休息,若需沿途增加停靠點,持卡人不用先行上車與最後下車,一切依據規劃行程路線順暢且同縣市為準則。收費標準視持卡人接送地點與停靠點之距離收費,由肯驛國際客服中心線上報價,每加一個停靠點須加收NT$200,停靠點之間的距離以5公里為限,超過第5公里起每公里加收NT$50,未滿1公里者,以1公里計。加點停靠服務僅接受電話預約,恕不接受網路預約。肯驛國際保留接受持卡人加點停靠之權利。若須加點服務需事先預約,恕不接受當日臨時增加停靠點或變更接送地點。 車輛調度:如遇連續假期造成車輛調度問題時,肯驛國際得以計程車做為替代方案以順利完成接送服務,持卡人如未同意車輛調度的服務條款,將無法完成本項服務的預約。
- 本服務以提供一般平面道路機場接送服務為主,恕不配合指定進入地下/立體停車場,或搬運行李至客戶指定地點,如:搬運行李上/下樓。
- 預約本服務當天如遇颱風來襲或國內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為保障服務人員人身安全,若地方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接送當日的平均風力達到七級風或陣風達到十級風時,肯驛國際有權暫停機場接送服務,以簡訊通知持卡人取消本服務,並返還持卡人權益及退還原車資費用,肯驛國際保留最終決定派車權。
- 持卡人於行前請事先向航空公司確認報到時間,及自行評估路況(如塞車、中途停靠點等)及車程,提前預約送機出發時間,肯驛國際不負因路況如塞車等因素造成無法登機之責任。
- 為因應財政部電子發票推廣政策,自2013年5月1日開始,肯驛國際配合電子發票實施,將交易資料以電子檔案方式儲存於雲端取代紙本發票,並以手機簡訊傳送發票資訊給消費者,持卡人若於預約時選擇電子發票選項者,可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www.einvoice.nat.gov.tw/)網路查詢發票資訊。
- 為維護後續乘客之權益及車內清潔,嚴禁於車內抽煙、嚼檳榔、飲食,持卡人/貴賓若因上述情事或車內飲食,導致車輛毀損、髒亂或殘留異味,須由持卡人賠償相關修繕、清潔及營業損失費用NT$800。
- 本優惠不可轉讓、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 本優惠及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所提供,持卡人對所提供之優惠及服務有任何爭議,或所有交易相關事項,由肯驛國際負責處理。
- 肯驛國際及Visa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須事先通知。參考定價若有調整,請依肯驛國際公告定價為準。
- Visa或肯驛國際亦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兌換資格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Visa以及肯驛國際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款項及細則,如有未盡事宜以肯驛國際公告為主,如有疑義或爭議,Visa或肯驛國際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 為免疑義,特此聲明:本活動所述優惠為Visa 持卡人所享有,優惠相關之所有服務,則由肯驛國際提供。據此,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持卡人若依據優惠購買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構成持卡人與肯驛國際及商品/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合約,與Visa 或Visa 發卡機構(銀行)一概無涉。持卡人若使用或有意使用上述優惠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表示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持卡人依據上述優惠購買或有意購買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若有任何相關的索賠、申訴或爭議情事(統稱「要求」),須由持卡人直接洽詢肯驛國際及/或商品/服務提供者俾利解決,不得向Visa 或Visa 發卡機構(銀行)提出任何要求。 在不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下,針對優惠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務,如有使用或意圖使用商品及/或服務的行為造成或衍生任何人體傷害、死亡、不實陳述、傷害或疏失,概不由Visa 針對任何相關的(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傷害、支出或要求向任何人負責。
持本卡為您本人及家人(包括配偶及未滿25 足歲之未婚子女),支付80%(含)以上之團費(不含事後取消交易者),或全額公共運輸工具票款(不含事後取消交易者),可享以下的旅遊保險保障。
申請理賠方式:
1. 理賠服務中心: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客戶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3. 客戶服務專線:0800-888-508(上班日9:00~17:30)
4. 理賠傳真專線:(02)2355-1980
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
承保內容 | 最高保險金額(單位:新台幣) |
---|---|
信用卡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旅行平安保險(身故與失能) | 2,000 萬元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傷害醫療保險 | 10 萬元 |
移靈費用 | 3 萬元 |
理賠必備文件:
- 理賠申請書。
- 被保險人以本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費用之簽帳單影本(需有授權號碼)或旅行社之代收轉付收據影本。
- 交通運輸工具票根及訂位記錄證明影本。
- 出入境證明影本。
- 請求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者,另具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書及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但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請求失能保險金者,另具失能診斷書。但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請求移靈費用保險金者,另具移靈費用之相關單據正本。
- 請求傷害醫療保險金者,另具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正本、醫療費用明細正本或醫療證明文件正本;但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影本。
- 申請持卡人配偶或子女之身故、失能、喪葬費用、移靈費用或傷害醫療保險金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注意事項:
-
信用卡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本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於保障期間內,因於下列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失能、死亡或傷害者,依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A. 被保險人搭乘商用飛機時:
a)於飛機原訂起飛前或抵達目的地機場後5小時內,使用車輛直接往返機場期間;
b)於機場內等候搭機期間;
c)搭乘及上下商用飛機期間。
B. 被保險人搭乘前款以外之「公共運輸工具」時,限於搭乘及上下該「公共運輸工具」之期間。 - 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死亡或失能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按[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給付失能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或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或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依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上述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悉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被保險人為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其失能保險金最高以新台幣貳佰萬元為限,其餘規定悉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傷害醫療費用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本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若於保障期間內,因於前項所述之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份,給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 65% 給付。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移靈費用保險金保障範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本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若於保障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死亡者,對受益人給付移靈費用,但最高以本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 「公共運輸工具」係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提供不特定大眾搭乘,行駛於固定航、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公共交通工具。但具有下列特性者,均非本保險契約所稱之公共運輸工具:
A. 專供遊覽之用而非經常性載運旅客者:如 郵輪/渡輪/遊覽車/觀光景點專用之交通工具等;
B. 限於特定或可得特定之團體或個人搭乘者:如包機、軍機等;
C.大眾捷運系統、公共汽車(包含市區公車及客運)及纜車。 - 「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包含票價、機場稅、兵險費用、燃油費用及其它附加費用必須全部以信用卡支付,方可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公共運輸工具之全部票款款項不得有全部(如贈送票、免費票)或部份以優待憑證(含優惠憑證、兌換券、折價券、酬賓券、抵用券、優待券、點數等) 抵付票款;或因抽獎中獎或其他方式無償獲得之票證;或僅以信用卡支付機場稅或兵險附加費等相關稅費的機票均不享有信用卡旅遊保險的保障。被保險人所使用之機票,若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之優惠票,且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金額未達該機票票面價額之百分之三十者,對各項費用或損失不負理賠之責。
- 「團費」係指被保險人整趟旅程所需之所有交通工具及住宿費用。
- 「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 「移靈費用」係指意外身故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或火葬費用,及最經濟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費用。
- 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不保事項:
-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 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
- 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當地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 被保險人受麻醉藥、大麻、鴉片、興奮劑、及類似物品之影響。
-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或其他類似之武裝變亂。
- 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 非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器或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民用飛行客機者。
- 對於直接或間接因任何恐怖主義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不論其是否有其他原因或事件同時或先後介入所致者。
- 對於直接或間接為抑制、防止、鎮壓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所致者。前項所稱「恐怖主義者之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
承保內容 | 最高保險金額(單位:實支實付最高新台幣) | |
---|---|---|
持卡人/每次事故 | 持卡人與配偶及子女合計/每次事故 | |
班機延誤費用 | 1 萬元 | 2 萬元 |
行李延誤費用 | 1 萬元 | 2 萬元 |
行李遺失購物費用 | 3 萬元 | 6 萬元 |
劫機補償 | 5 千元(每日) | 5 千元 |
理賠必備文件:
1. 理賠申請書。
2. 被保險人以本卡購買機票之簽帳單影本(需有授權號碼)或旅行社之代收轉付收據影本。
3. 登機證及機票正本。
4. 請求行李延誤或行李遺失購物費用保險金者,提供行李牌正本。
5. 被保險人以本卡出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遺失購物費用之單據明細正本。
6. 航空公司所開具之班機延誤/失接/登機被拒之班機延誤、行李延誤(以及領回延誤行李)或行李遺失之證明文件正本。
7. 請求劫機補償保險金保險金者,提供劫機事故證明文件正本。
8. 申請持卡人配偶或子女之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遺失購物費用或劫機補償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詳細必備文件均需依保險單條款為準。
注意事項:
- 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本卡支付於出發前已確認班次之商用客機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若於保障期間內因意外事故致其須支付下列合理且必要費用時,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但被保險人嗣後取消前述商用客機或團費之交易者,即不負理賠之責。
- 被保險人所使用之機票,若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之優惠票,且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金額未達該機票票面價額之百分之三十者,對各項費用或損失不負理賠之責。
- 班機延誤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下列事故致被保險人須支付之班機延誤費用,於「班機延誤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
A. 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班機延誤起飛達四小時以上者;
B. 被保險人所預定搭乘之飛機班次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搭者;
C. 被保險人所預定搭乘之飛機班次座位因超額訂位而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搭者;
D. 被保險人所預定之轉接班機因前班班機延誤而致失接,於四小時之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接者。
前項所稱「班機延誤費用」,係指於班機延誤期間滯留於延誤當地所生之下列費用: 必要之膳食、住宿費用。 來往於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 因班機延誤而須住宿,且被保險人行李已交寄而須購買之日用必需品費用。 國際電話費;此費用若係發生於中華民國境內者,則不適用。 被保險人的預定行程若係一接續性的行程,雖該行程發生一次以上之班機延誤事故,對於因此所生之班機延誤費用,仍以保險契約所載之「每人每次事故保險金額」為限。 - 行李延誤費用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航空公司處理不當,致被保險人隨行交運之行李於飛機抵達目的地機場(但不含居住所在地) 六小時後仍未送達者,對於被保險人領回行李前為應急而購買必要之日用必需品所支付之費用,於「行李延誤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但最高以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二十四小時內所須支出之費用為限。
- 行李遺失購物費用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航空公司處理不當,致被保險人隨行交運之行李遺失,或於飛機抵達目的地機場(但不含 或居住所在地)二十四小時後仍未送達者,亦在承保範圍內。對於被保險人領回行李前為應急而購買必要之日用必需品所支付費用,於「行李遺失購物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但最高以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一百二十小時內所須支出之費用為限。 若已依前條規定給付行李延誤保險金者,則依前項規定所負之理賠責任以行李遺失保險金扣除已給付之行李延誤保險金之餘額為限。
- 「日用必需品」定義如下︰內、睡衣及其他必要之衣著鞋襪盥洗用具及女性生理用品。
- 劫機補償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搭乘飛機遭遇劫機事故時,依其受劫持期間之日數按日給付「劫機補償保險金」;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算。但以保險契約所載「劫機補償保險金額」為限。前項所稱「劫機事故」係指被保險人搭乘之飛機遭遇非由合法政府或司法機關控制指揮之個人或團體,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式劫持使用中之飛機或控制該飛機之正常飛航或限制機上乘客之行動者。
- 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共同不保項目:因下列事項所致之事故或損失,不負理賠責任:
-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 叛亂、內亂或其他類似之武裝變亂所致者。
- 因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 被海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沒收、扣留、徵收或銷毀者。
-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
-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 對於直接或間接因任何恐怖主義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不論其是否有其他原因或事件同時或先後介入所致者。
- 對於直接或間接為抑制、防止、鎮壓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或其有關之行動所致者。所稱「恐怖主義者之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 網路損失。
- 直接或間接基於、關於、肇因於或可歸責於電子資料之無法使用、功能減損、修復、重製、取代或復原所產生任何性質之損失、責任、賠償請求、費用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相當於前述電子資料價值之金額。
- 對於任何直接或間接由傳染病或對傳染病之恐懼或威脅(無論是確診或疑似症狀) 所引起、可歸因於、實際發生、預期發生、同時發生或後續發生之任何損失、責任、損害、補償、傷害、疾病、死亡、醫療費用、檢疫費用及為符合檢疫規定所生之費用、抗辯費用、成本或其他費用不負賠償責任。本款所稱損失、責任、損害、補償、傷害、疾病、死亡、醫療費用、檢疫費用及為符合檢疫規定所生之費用、抗辯費用、成本或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所產生之任何清理、毒物排除、移除、監控或測試之費用:1. 傳染病。2. 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任何有形或無形之保險標的遭受該傳染病之影響。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4/09/30
活動內容:完成換發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開卡,並於30天內新增任一筆消費,享星巴克NT$110星享飲料券乙張。
適用卡別:換發後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
適用BIN段:46823664/46823665/46823666/46823668/46823669/42844024/42844025/42844026
注意事項:
- 換發後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卡友,於活動期間內符合開卡首刷禮資格即可兌換。
- 開卡首刷禮每卡限兌換乙張,正、附卡分開計算。本活動開卡首刷禮經兌換後不得要求更換,亦不得要求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如正、附卡皆符合回饋資格,回饋簡訊將統一發送至正卡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
- 本活動合格消費僅限於一般消費且須於交易日內45日內入帳,不包含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適用之事業機構及醫療院所請依各繳費平台網頁公告為準)、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其他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交易、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
- 消費以實際有效交易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其他原因產生之負向交易,該筆交易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活動期間內符合活動規範之消費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回饋掛帳時亦同。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停卡、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事項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
- 回饋方式與時程:如客戶2024/07/31前達成指定條件,最快於2024/10/15起陸續將回饋簡訊發送至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回饋之兌換方式請詳簡訊所載。
- 若因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持卡人自行放棄獲贈資格,恕不另行補發。兌換簡訊倘遺失、經刪除或無法辨讀者,亦同。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活動期間:2024/05/01~2024/06/30(核卡截止日:2024/07/15)
新戶申辦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且核卡日後30天內一般消費達NT$1,000(含)以上,並完成註冊登入星展Card+信用卡數位服務及成功申請信用卡電子帳單即可享新戶好禮3選1
➊ LEPEI樂霈方城市20吋ABS行李箱
➋ NT$600全聯禮券
➌ NT$600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2024/05/01~2024/06/30(核卡截止日:2024/07/15)
申辦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且核卡日後30天內一般消費達NT$3,000(含)以上,即符合加辦好禮NT$300現金回饋
* 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加辦定義:限首次申辦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卡之既有本行卡友,即本次申辦日前未曾持有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卡之本行既有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