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期間:2024/05/21 12:00~2024/12/31 23:59
活動內容:完成新卡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開卡後並綁定LINE Pay,活動期間內每單筆NT$300,即享最高LINE POINTS 3%回饋(每月LINE Pay帳號最高回饋LINE POINTS 100點 )
LINE Pay最高3%回饋共同注意事項:
- 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綁定LINE Pay,每單筆交易實際付款金額滿NT$300(LINE POINTS 及優惠折抵金額不計入),最高享LINE POINTS 3% 回饋!持卡人須於刷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消費前成功綁定LINE Pay,方可收到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若持卡人未成功綁定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於LINE Pay,則將無法享有LINE POINTS 點數回饋,並視同放棄取得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資格,事後不得要求補發或折換現金(LINE POINTS 點數回饋僅限綁定台灣帳號)。
- 本活動不適用店家、消費類型、消費項目說明
- 本活動不適用於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及僅開放使用iPASS MONEY帳戶付款的合作店家。
- 本活動不適用於繳費型付款,例如:「生活繳費」、「乘車碼」、「保險」、「電信費」、臨櫃/線上繳納政府規費或稅捐等。
- 本活動不適用於法規禁止回饋及合作店家規定不予回饋的商品、例如:菸、嬰兒及較大嬰兒(一歲以下)配方食品、處方藥、購物袋、垃圾袋、點數卡、預付卡、代銷代售(服務性)商品、儲值交易等,請以最終合作店家系統判斷是否符合資格為準,並請恕LINE Pay客服中心及合作店家店員無法針對單一商品回覆是否符合資格。
- 每LINE Pay帳號每月最高限得100點。
- 回饋點數將自付款成功24小時起陸續發放,最晚在7天內發放完畢,敬請耐心等候。
- 總限量600萬點,發完為止,額滿訊息將公告於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
- 請加入LINE Pay官方帳號並解除封鎖。
- 開啟手機版LINE應用程式>進入聊天室列表>搜尋並進入「LINE Pay」官方帳號>點選「活動額滿公告」查看是否額滿(圖片說明)。
- 若已跨月份,需至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查看是否有公告額滿的貼文。
- 參加活動資格:
- 使用的智慧型手機必須符合可使用LINE Pay的手機環境,未符合或因手機經系統判斷安全性不足而無法開啟LINE Pay時,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僅限台灣LINE帳號(即LINE帳號設定台灣手機門號)且已註冊LINE Pay及綁定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的用戶參加。當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可直接進入顯示LINE Pay各功能的主頁,代表已註冊LINE Pay;若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出現引導註冊的「開始」頁面,則代表尚未註冊LINE Pay,結帳前未完成註冊LINE Pay不符參加活動資格。
- 為配合「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於網路商店透過LINE Pay單筆交易金額達新臺幣20萬元前,必須先完成身分確認,才可繼續交易;未完成身分確認或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身分確認,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結帳"前"請務必先進入LINE Pay主頁,依序點選「設定」 (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行銷資訊提供政策」,確認頁面上方是否已勾選同意;未在結帳"前"同意將無法獲得LINE Pay活動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期間內於LINE Pay一般實體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掃描或條碼付款,或於LINE Pay一般網路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付款,且扣除店家提供優惠折扣及 LINE POINTS 、優惠券折抵後,單筆交易實際使用綁定的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支付滿NT$300。使用綁定的其他銀行卡片或iPASS MONEY帳戶付款不適用。
- 需在活動指定日期的12:00"後"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操作結帳,若12:00"前"就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即使等到13:00"後"才完成付款,仍會因系統辨識失敗而無法獲得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資格以「LINE Pay」>「交易紀錄」>「付款詳細資訊」內「付款日期」的時間認定(經查證為提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的交易除外),如有誤差以LINE Pay系統為準,非訂單成立或發卡銀行/一卡通/悠遊卡核准交易的時間。
- 欲參加活動請務必評估店家供貨狀況、確認所需樣式及發票格式(二聯/三聯)並儘早結帳,如因時間差、消費者手機或操作問題、LINE Pay帳號處於停用/無法登入狀態而需額外時間重新啟用或解除鎖定、遇星展銀行或店家系統維護/異常、缺貨/斷貨/換貨、換開發票等非LINE Pay因素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付款,或遇退換貨流程不符期待、店家主動取消交易導致已獲得的點數遭到回收,恕不得要求賠償。
- LINE Pay注意事項:
- 操作方式請見LINE Pay新手教學。
- 無提供分期付款功能。
- 取消透過LINE Pay付款的交易,信用卡額度無法立即釋出,簽帳金融卡帳戶餘額也無法立即歸還,消費前請務必考量自身需求;若因取消交易無法立即釋出額度/歸還帳戶餘額,導致該筆額度/帳戶餘額無法移至其他用途,或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重新付款、參加其他活動,恕無法個案賠償。
-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注意事項:
- LINE POINTS 點數回饋以LINE Pay綁定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iPASS MONEY帳戶實際支付的新臺幣金額認定並採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 使用 LINE POINTS 及優惠券折抵的金額不列入消費滿額,亦不計算回饋。
- LINE POINTS 點數將回饋至消費當下使用付款的LINE Pay所屬LINE帳號,回饋紀錄請透過手機版LINE應用程式,依序點選「錢包」>「 LINE POINTS 」>「歷史紀錄」查看,可供查詢的期間為自交易日起算24個月內,超過此期間即使未正常獲得點數仍視同放棄資格。若因透過不同的LINE Pay參加活動導致回饋點數發放至非預期的帳號,恕不得要求補發或其他處理方式。
- LINE POINTS 點數有效期限為最後一次獲得點數當日起算180日止,不另行提醒,一旦超過有效期限,將會立即失效且無法復原。 LINE POINTS 點數效期請透過LINE應用程式,依序點選「錢包」>「 LINE POINTS 」>「歷史紀錄」查看。
- LINE POINTS 點數以所屬的LINE帳號為移動至其他手機的依據,非綁定的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iPASS MONEY帳戶,使用方式及規定請以 LINE POINTS 服務條款及常見問題公告為準
- LINE POINTS 點數在使用兌換或折抵消費前,非用戶的資產,不得要求轉讓、折換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回饋。
- 任何情形下取消交易, LINE POINTS 點數將會扣回或停止發放。 請維持LINE Pay為正常使用狀態,參加活動後解約LINE Pay、變更LINE Pay國家設定或LINE Pay處於暫停使用狀態,將喪失活動回饋資格;即使事後重新註冊LINE Pay、變更回原本LINE Pay國家設定或解除LINE Pay暫停使用狀態,LINE Pay仍保有判斷是否可依照原活動條件補發 LINE POINTS 點數的權利。
- LINE POINTS 與LINE Pay將會蒐集並存取用戶參與 LINE POINTS 活動紀錄及行動裝置識別碼。
- 請務必同意以上事項後再參加本活動。
- LINE Pay相關問題請洽LINE Pay客服中心詢問:客服專線02-6631 5166。
- 為保障使用者權益,遇無法交易的狀況時,請務必24小時內與LINE Pay客服中心聯繫,並提供(1)消費日期及時間(2)店家名稱(3)詳細遭遇以利確認;若未在24小時內聯繫及提供必要資訊,則視為對店家當下處理方式或異常情形無任何異議。
-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已詳細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LINE Pay服務條款、所有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服務條款或以不正當方式試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取利益(如註冊多個LINE Pay帳號、拆分交易、店家負責人及其配偶/親戚/員工自店交易或遊說其他店家/使用者配合虛假交易、販售不符規定商品等),LINE Pay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及回收已發放的回饋,並除永久停止LINE Pay付款功能外,將對任何破壞活動公平原則的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及請求賠償。服務條款請至LINE Pay主頁>「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查看。
- 星展銀行及LINE Pay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終止本活動的權利,並得僅以本活動頁面更新調整後內容,不另行通知。
- 如有未盡事宜請以本活動頁面公告為準,星展銀行及LINE Pay保有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的權利。
活動期間:2024/11/01~2024/12/31(限量紅包 發完為止)
活動內容:星展everyday御璽卡綁定LINE Pay,每單筆交易實際付款金額滿NT$1,000(LINE POINTS及優惠折抵金額不計入),贈紅包抽獎機會!
LINE Pay紅包最高抽 LINE POINTS 888點 共同注意事項:
- 請先進入LINE Pay主頁,依序點選「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行銷資訊提供政策」,確認是否已同意(勾選)行銷資訊提供政策,如未同意將無法獲得紅包,亦無法補發。
- 紅包通知將從「LINE Pay提醒」官方帳號發送。
- 每LINE Pay帳號限得6個紅包,取消交易再重新付款,無法再獲贈紅包。
- 紅包獎項為隨機,最高可抽到LINE POINTS 888點,每LINE Pay帳號累計最高限得999點。
- 開啟紅包後如有中獎,回饋點數將在24小時內陸續發放。
- 限量2萬個紅包,發完為止,額滿訊息將公告於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
① 請加入LINE Pay官方帳號並解除封鎖。
② 開啟手機版LINE應用程式>進入聊天室列表>搜尋並進入「LINE Pay」官方帳號>點選「活動額滿公告」查看是否額滿(圖片說明)。
③ 若已跨月份,需至LINE Pay官方帳號貼文專區查看是否有公告額滿的貼文。 - 收到的紅包必須在2025/1/12 23:59前開啟,LINE Pay將定期從「LINE Pay提醒」官方帳號發送紅包尚未開啟的提醒通知,如逾期未開啟紅包,視同放棄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本優惠屬機會中獎,將依稅法規定申報個人所得稅。
- 自行了解LINE Pay付款操作方式及活動內容為活動參加者的義務,參加活動視同同意本活動規則,LINE Pay保有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的權利。
- 參加活動資格:
- 使用的智慧型手機必須符合可使用LINE Pay的手機環境,未符合或因手機經系統判斷安全性不足而無法開啟LINE Pay時,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僅限台灣LINE帳號(即LINE帳號設定台灣手機門號)且已註冊LINE Pay及綁定星展everyday御璽卡的用戶參加。當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可直接進入顯示LINE Pay各功能的主頁,代表已註冊LINE Pay;若於LINE應用程式點擊「錢包」>「LINE Pay」後出現引導註冊的「開始」頁面,則代表尚未註冊LINE Pay,結帳前未完成註冊LINE Pay不符參加活動資格。
- 為配合「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於網路商店透過LINE Pay單筆交易金額達新臺幣20萬元前,必須先完成身分確認,才可繼續交易;未完成身分確認或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身分確認,無法參加活動,亦不得要求賠償。
- 結帳"前"請務必先進入LINE Pay主頁,依序點選「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行銷資訊提供政策」,確認頁面上方是否已勾選同意;未在結帳"前"同意將無法獲得LINE Pay活動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期間內於LINE Pay一般實體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掃描或條碼付款,或於LINE Pay一般網路合作通路結帳時透過LINE Pay付款,且扣除店家提供優惠折扣及LINE POINTS、優惠券折抵後,單筆交易實際使用綁定的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滿NT$1,000。使用綁定的其他銀行卡片或iPASS MONEY帳戶付款不適用。
- 需在活動指定日期的00:00"後"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操作結帳,若00:00"前"就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即使等到10:00"後"才完成付款,仍會因系統辨識失敗而無法獲得回饋,亦無法補發。
- 活動資格以「LINE Pay」>「交易紀錄」>「付款詳細資訊」內「付款日期」的時間認定(經查證為提前進入LINE Pay選擇付款方式頁面的交易除外),如有誤差以LINE Pay系統為準,非訂單成立或發卡銀行/一卡通/悠遊卡核准交易的時間。
- 欲參加活動請務必評估店家供貨狀況、確認所需樣式及發票格式(二聯/三聯)並儘早結帳,如因時間差、消費者手機或操作問題、LINE Pay帳號處於停用/無法登入狀態而需額外時間重新啟用或解除鎖定、遇星展銀行或店家系統維護/異常、缺貨/斷貨/換貨、換開發票等非LINE Pay因素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完成付款,或遇退換貨流程不符期待、店家主動取消交易導致已獲得的點數遭到回收,恕不得要求賠償。
- LINE Pay注意事項:
- 操作方式請見LINE Pay新手教學。
- 無提供分期付款功能。
- 取消透過LINE Pay付款的交易,信用卡額度無法立即釋出,簽帳金融卡帳戶餘額也無法立即歸還,消費前請務必考量自身需求;若因取消交易無法立即釋出額度/歸還帳戶餘額,導致該筆額度/帳戶餘額無法移至其他用途,或導致未能在活動期間內/額滿前重新付款、參加其他活動,恕無法個案賠償。
- 紅包注意事項:
- 開啟紅包視同同意參加本活動,活動參加者如獲中獎,無法放棄中獎資格。依所得稅法規定,活動參加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同一身分證字號年度累計獎金/獎項價值總額超過市價新臺幣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活動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必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本活動參加者義務。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的規定辦理。
- 獲贈紅包後如變更LINE Pay國家設定、解約LINE Pay或LINE Pay為暫停使用狀態,將喪失紅包開啟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任何情形下取消交易,已發放的LINE POINTS點數將全數扣回,尚未開啟的紅包也將立即失效。
- 收到紅包後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前開啟。LINE Pay將定期從「LINE Pay提醒」官方帳號定期紅包尚未開啟的提醒通知,如逾期未開啟紅包,視同放棄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請務必同意以上事項後再參加本活動。
- LINE Pay相關問題請洽LINE Pay客服中心詢問:客服專線02-6631 5166。
- 為保障使用者權益,遇無法交易的狀況時,請務必24小時內與LINE Pay客服中心聯繫,並提供(1)消費日期及時間(2)店家名稱(3)詳細遭遇以利確認;若未在24小時內聯繫及提供必要資訊,則視為對店家當下處理方式或異常情形無任何異議。
-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已詳細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LINE Pay服務條款、所有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服務條款或以不正當方式試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取利益(如註冊多個LINE Pay帳號、拆分交易、店家負責人及其配偶/親戚/員工自店交易或遊說其他店家/使用者配合虛假交易、販售不符規定商品等),LINE Pay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及回收已發放的回饋,並除永久停止LINE Pay付款功能外,將對任何破壞活動公平原則的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及請求賠償。服務條款請至LINE Pay主頁>「設定」(頁面右上方齒輪圖示)>「服務條款」查看。
- LINE Pay及星展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終止本活動的權利,並得僅以本活動頁面更新調整後內容,不另行通知。
- 如有未盡事宜請以本活動頁面公告為準,LINE Pay保有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的權利。
活動內容:持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消費
- ● 若當月新增消費至少一次(且新增消費在當月月底前入帳),次月享有每日一次最長 1 小時之「台灣聯通」停車優惠,惟每次皆須線上折抵活利積分 100 點,若持卡人活利積分點數不足折抵時,持卡人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方式自行付費。本優惠每日限用一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 ● 若當月刷卡新增消費金額達 NT$20,000(且新增消費在當月月底前入帳),次月享有每日一次最長 2 小時「台灣聯通」免費停車優惠。本優惠每日限用一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核卡當月恕不適用以上優惠
注意事項:
- 本優惠僅限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附卡持卡人本人使用,除特別註明外,每日限使用一次停車優惠,每日每次實際停車時數若不足本行指定提供之優惠時間時,不得要求補足或遞延使用該未完全使用之停車優惠時數或要求依比例返還線上折抵之活利積分。
- 正、附卡合併計算消費金額及使用次數。持卡人若持有多張本行信用卡正卡或附卡亦不能重複享有,且以持卡人使用停車優惠當時所使用之卡別為計算免費停車時數之基準。
- 每日使用時數計算基準係以日曆日計算之日。
- 車輛出場時須出示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至自動繳費機或由停車場服務人員進行過卡,以連線本行系統進行確認,如該停車場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若持卡人出示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上月新增消費未達 NT$20,000,則系統將自動自帳上扣除活利積分100 點。若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持卡人帳戶中活利積分不足折抵時(可折抵之活利積分點數以本行系統為準),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方式自行付費。
- 本服務內容及注意事項所指之「當月」、「月底」、「次月」係以日曆日計算之。
- 「當月新增消費金額」定義:新增消費金額扣除退貨金額後,且需於當月月底前入帳。若有付款失效、退貨、取消交易或授權未完成、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若為分期交易,則以刷卡消費入帳之月份認列整筆交易(惟仍需符合前述消費定義),後續每月分期期付金不列入計算。「當月」定義為日曆月份之每月一日起至該月最後一個日曆日止,而非以帳單週期計算。舉例:持卡人二月份是否可使用停車回饋,應檢視其1/1至1/31之刷卡交易是否有於1/31前入帳且消費累積金額是否有達到活動指定門檻。
- 進行信用卡權益或點數折抵,不得透過街口支付、LINE Pay、Apple Pay、Samsung Pay或其他第三方支付綁定之本行信用卡參加本活動折抵,僅能以實體卡過卡折抵。
- 同一輛車當次僅限使用一卡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持卡人若未出示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含一卡通版本)
或停車時數超過2小時,必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標準收費*,事後持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折扣或退款。
*若出示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含一卡通版本),但不符合本優惠適用條件者,持卡人同意本行後續將自動從持卡人帳戶扣除活利積分以折抵停車費,可扣抵之活利積分將以本行系統為準,若不欲使用活利積分兌換停車優惠,請勿進行交易,一旦交易後,恕無法取消;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含一卡通版本) 每月僅可適用一種優惠(停車優惠權益或活利積分兌換免費市區停車),若個別信用卡別當月已符合任一停車優惠權益,當月將優先適用該信用卡卡別之停車優惠權益且無法再使用活利積分兌換停車優惠。 - 持卡人若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將喪失使用此優惠活動之資格:持卡人自行停用本卡、持卡人掛失卡片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款終止該卡片之契約或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或有違反信用卡其他約定事項等情事。
- 「台灣聯通停車場」依照一般停車場使用規章,只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之責。本行並非停車服務之提供者,僅為持卡人支付其使用「台灣聯通停車場」所提供服務之費用,持卡人對於服務提供的內容品質與金額有爭議時(包括但不限於因為各停車場機器故障無法連線或刷卡),持卡人應逕向「台灣聯通停車場」申訴。停車場站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請逕洽服務廠商「台灣聯通停車場」www.taiwan-parking.com.tw或電洽(02)2523-5000。
- 各停車場不保證持卡人到場均有車位停放,各停車場相關使用規定與開放與否,須依停車當時各停車場之規定為準。若因停車位已滿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因素致持卡人無法使用此項服務及本項停車優惠,本行恕不另外提供其他場地停放亦不以其他方式補償持卡人未能使用本項優惠之損失。
- 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台灣發行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持卡人:預訂台灣指定餐廳,於付款頁面輸入優惠碼「EAT200」後,可立即享有線上預訂85折優惠,每月限用一次,每筆最高200元,每月限量600名,本優惠及預訂服務由FunNow提供。
餐廳訂票方式:
- Visa x FunNow預訂網站:https://www.events.myfunnow.com/visa-signature
- 須於預訂網站依指示登入並領取或結帳時輸入優惠碼『EAT200』方享有優惠資格,每月1日00:00開放領取,優惠碼每戶每月領取一次,優惠碼於領取後30日內有效,使用優惠碼預訂指定餐廳,可立即享有線上預訂85折優惠,每筆最高200元,每月限用一次,每月優惠限量600名,其限量使用依實際付款順序為憑,若當月限量已滿,恕不另行公告。
- 完成預訂後,請下載FunNow APP,輸入同預訂網站的帳號密碼登入後,並於 App 畫面下方「訂單」處找到該筆訂單及 6 位數兌換碼,於餐廳現場出示兌換碼畫面即可。
- 推薦餐廳列舉如下,其他餐廳請至 Visa x FunNow預訂網站查詢
| 類別 | 店家名 | 地址 |
|---|---|---|
| 餐酒館 | Indulge Bistro 創新實驗餐酒館 |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19巷11號 |
| 餐酒館 | 驢子餐廳 | 賦樂旅居店: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56號 春大直店: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303號3樓 |
| 餐酒館 | Ombré | 敦南旗艦店: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161巷70號1樓 安和店: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189巷18號1樓 |
| 餐酒館 | TMJ_TAIPEI | 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28號1樓 |
| 餐酒館 | LIFT Food & Drink |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190巷30號 |
| 餐酒館 | D'N 敦南酒窖 |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40號 |
| 餐酒館 | 公爵的廚房 | 台中市西區精誠九街19號 |
| 餐酒館 | 禾壤餐酒館 SOIL RESTAURANT | 台中市南屯區精誠路472號 |
| 餐酒館 | 好樣食藝 VVG Food Play & Bar | 台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二段101號5樓 |
| 餐酒館 | J Parc | 高雄市三民區德興街1號 |
| 火鍋 | 湳洋鍋物 高雄美術館店 |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六街262號 |
| 火鍋 | 立馬吃一鍋 仁愛店(多分店) | 仁愛店: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7巷9號B1 府中店: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9號4樓 台中店:台中市中區三民路二段145號B1 |
| 火鍋 | 望享涮涮屋 |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4號B1 |
| 火鍋 | 橋山.壽喜燒 | 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120巷3弄1號 |
| 火鍋 | 黑毛屋 南港中信店 |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6-1號2樓 |
| 火鍋 | 大安9號鍋物。鐵板燒 |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7巷9號1樓 |
| 燒肉 | 乾杯 本店 |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36巷17號 |
| 燒肉 | 牛B燒肉 GyuB Yakiniku | 台北市大安區東豐街64號 |
| 燒肉 | 老乾杯 慶城店 | 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9號 |
| 燒肉 | 柏克金燒肉屋 |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2樓 |
| 燒肉 | 上吉燒肉 |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31巷41號 |
| 燒肉 | 一鷺炭火燒鳥工房 大直旗艦店 | 大直旗艦店: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217號 松江本店: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52巷1號1樓 台中中興店:台中市西區中興街120號 |
| 燒肉 | 昭日堂燒肉 | 台中市南屯區大墩十一街345號 |
| 燒肉 | 脂 板前 炭火燒肉 | 台中市西區五權六街61巷1號 |
| 燒肉 | 佐賀野仁/日本和牛·極致燒肉放題 | 台中市南屯區龍富路四段583號2樓 |
| 燒肉 | 火火燒肉販賣所 | 台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230號 |
注意事項:
- 本優惠限台灣地區發行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以下稱「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將喪失本活動優惠之權利: 列為壞帳準備、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未開啟卡片刷卡功能、或卡片刷卡功能效期已過。
- 本優惠須透過 Visa x FunNow預訂網站,並以指定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刷卡付款方可享有折扣優惠。
- 本優惠適用於FunNow 會員Fun幣獎勵計畫,優惠不可轉讓,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且折扣優惠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贈品。
- 本優惠限本人使用,同一人如符合多項活動資格或持有多張指定銀行信用卡,該優惠使用仍以FunNow會員每戶計算。
- 本優惠僅限線上預訂,不接受持卡人未經活動網頁線上預訂直接到現場使用本優惠。
- 請於指定優惠期間使用,若不能如期前往店家需要改期或是取消,可透過本網站或FunNow APP自行改期或透過FunNow APP聯繫線上客服協助取消訂單,相關改期或取消政策依FunNow現行辦法執行。
- 在法律所容許的最大範圍內,每位持卡人,若因為參與本優惠遭受或產生任何的索賠、損失、傷害、費用或支出(包括任何法律費用的要求),Visa、FunNow及合作餐廳均無須擔負其責任。
- 如遇合作店家整修期間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FunNow會協助通知消費者改期或是退費。
- 本活動之商品或服務係由FunNow提供,Visa限量優惠額滿恕不再提供。Visa僅提供各項優惠訊息,並非提供訂位保證,亦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與FunNow之間並無代理或提供保證。持卡人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FunNow尋求協助。
- 本活動訂單金額應以實際刷卡授權金額為準,並以消費日為準。
- 本活動符合回饋資格之訂單,須成功刷星展everyday御璽卡付款且未退貨始可具有回饋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交易不得參加本活動。持卡人若有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之情事,FunNow保有取消回饋之權利。
- 「FunNow」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須事先通知。參考定價若有調整,請依「FunNow」公告定價為準。
- 免疑義,特此聲明:本活動所述優惠為星展everyday御璽卡持卡人所享有,優惠相關之所有商品及/或服務,則由「FunNow」提供。據此,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持卡人若依據優惠購買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構成持卡人與「FunNow」之間的合約,與Visa 或星展銀行一概無涉。持卡人若使用或有意使用上述優惠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表示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 持卡人依據上述優惠購買或有意購買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若有任何相關的索賠、申訴或爭議情事(統稱「要求」),須由持卡人直接洽詢「FunNow」俾利解決,不得向Visa 或星展銀行提出任何要求。
● 在不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下,針對優惠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務,如有使用或意圖使用商品及/或服務的行為造成或衍生任何人體傷害、死亡、不實陳述、傷害或疏失,概不由Visa 針對任何相關的(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傷害、支出或要求向任何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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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榮祕書服務
- ● 餐廳推薦及訂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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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業服務
- ● 花束禮物安排遞送服務
- ● 快遞安排服務
旅遊支援服務
- ● 行前資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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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緊急旅遊協助
- ● 旅遊資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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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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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管與污水服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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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緊急醫療支援服務
- ● 旅遊保健電話諮詢
- ● 醫療服務資訊提供
- ● 住院安排
- ● 醫療轉送或轉送回國前之住院期
間病況觀察緊急醫療轉送
-
● 遞送緊急醫療藥品
- ● 轉送回國醫療
- ● 遺體或骨灰運送回國
全球禮賓尊榮秘書活動注意事項:
- 本服務由本行委託肯驛國際提供與執行。本卡持卡人的海外旅遊期間須不超過90 天,才可使用旅遊支援及海外緊急醫療支援服務。
- 本服務不包含因使用服務而產生之第三方實際支出,因服務所產生第三人費用須由持卡人負擔,如餐飲費用、住宿費用、快遞費用、實際看診費用、掛號費、藥品支出、醫療轉送相關費用等。
- 持卡人提出服務需求時,在安排服務前,服務人員將向持卡人說明預估之服務費用明細,若持卡人取消已進行之服務委託,持卡人仍應支付已發生之費用。
- 本服務不會安排任何以商業活動用途、受進出口國家法令禁制、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之貨品採購、運送及協尋服務。運送貨品如需投保全險,如持卡人拒絕投保,則由持卡人直接與運輸公司聯繫安排運送。
- 海外緊急醫療協助服務僅單純為客戶提供轉介、安排及建議,非強迫或限制被服務者,施行或放棄任何醫療行為。
- 任何經查證源自持卡人之欺詐、偽造或假冒證物等不法行為,將自動終止所應提供予該持卡人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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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期間至2024/12/31 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宜,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只要您持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為您本人及家人(包括配偶及未滿 25 足歲之未婚子女),支付
80%(含)以上之團費(不含事後取消交易者),或全額公共運輸工具票款(不含事後取消交易者),可享以下的旅遊保險保障。
申請理賠方式:
1. 理賠服務中心: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客戶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3. 客戶服務專線:0800-888-508(上班日9:00~17:30)
4. 理賠傳真專線:(02)2355-1980
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
| 承保內容 | 最高保險金額(單位:新臺幣) |
|---|---|
| 信用卡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旅行平安保險(身故與失能) |
2,000 萬元 |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傷害醫療保險 |
10 萬元 |
| 移靈費用 | 3 萬元 |
理賠必備文件:
- 理賠申請書。
- 被保險人以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費用之簽帳單影本(需有授權號碼)或旅行社之代收轉付收據影本。
- 交通運輸工具票根及訂位記錄證明影本。
- 出入境證明影本。
- 請求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者,另具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書及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但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請求失能保險金者,另具失能診斷書。但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請求移靈費用保險金者,另具移靈費用之相關單據正本。
- 請求傷害醫療保險金者,另具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正本、醫療費用明細正本或醫療證明文件正本;但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影本。
- 申請持卡人配偶或子女之身故、失能、喪葬費用、移靈費用或傷害醫療保險金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注意事項:
-
信用卡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於保障期間內,因於下列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失能、死亡或傷害者,依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A. 被保險人搭乘商用客機時:
a)於商用客機原訂起飛前或抵達目的地機場後 5 小時內,使用車輛直接往 返機場期間;
b)於機場內等候搭機期間;
c)搭乘及上下商用客機期間。
B. 被保險人搭乘前款以外之「公共運輸工具」時,限於搭乘及上下該「公共運輸工具」之期間。 - 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死亡或失能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按[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給付失能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或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或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依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以受監護宣告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上述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悉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被保險人為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其失能保險金最高以新臺幣貳佰萬元為限,其餘規定悉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傷害醫療費用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若於保障期間內,因於前項所述之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份,給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 65% 給付。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移靈費用保險金保障範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若於保障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死亡者,對受益人給付移靈費用,但最高以本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 「公共運輸工具」係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提供不特定大眾搭乘,行駛於固定航、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公共交通工具。但具有下列特性者,均非本保險契約所稱之公共運輸工具:
A. 專供遊覽之用而非經常性載運旅客者:如 郵輪/渡輪/遊覽車/觀光景點專用之交通工具等;
B. 限於特定或可得特定之團體或個人搭乘者:如包機、軍機等;
C.大眾捷運系統、公共汽車(包含市區公車及公路客運)及纜車。 - 「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包含票價、機場稅、兵險費用、燃油費用及其它附加費用必須全部以信用卡支付,方可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公共運輸工具之全部票款款項不得有全部(如贈送票、免費票)或部份以優待憑證(含優惠憑證、兌換券、折價券、酬賓券、抵用券、優待券、點數等) 抵付票款;或因抽獎中獎或其他方式無償獲得之票證;或僅以信用卡支付機場稅或兵險附加費等相關稅費的機票均不享有信用卡旅遊保險的保障。被保險人所使用之機票,若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之優惠票,且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金額未達該機票票面價額之百分之三十者,對各項費用或損失不負理賠之責。
- 「團費」係指被保險人整趟旅程所需之所有交通工具及住宿費用。
- 「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 「移靈費用」係指意外身故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或火葬費用,及最經濟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費用。
- 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不保事項:
-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 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
- 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當地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 被保險人受麻醉藥、大麻、鴉片、興奮劑、及類似物品之影響。
-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或其他類似之武裝變亂。
- 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 非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器或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民用飛行客機者。
- 對於直接或間接因任何恐怖主義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不論其是否有其他原因或事件同時或先後介入所致者。
- 對於直接或間接為抑制、防止、鎮壓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所致者。前項所稱「恐怖主義者之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
| 承保內容 | 最高保險金額(單位:實支實付最高新臺幣) | |
|---|---|---|
| 持卡人/每次事故 | 持卡人與配偶及子女合計/每次事故 | |
| 班機延誤費用 | 1 萬元 | 2 萬元 |
| 行李延誤費用 | 1 萬元 | 2 萬元 |
| 行李遺失費用 | 3 萬元 | 6 萬元 |
| 劫機補償 | 5 千元 | 5 千元 |
理賠必備文件:
1. 理賠申請書。
2. 被保險人以星展everyday御璽卡購買機票之簽帳單影本(需有授權號碼)或旅行社之代收轉付收據影本。
3. 登機證及機票正本。
4. 請求行李延誤或行李遺失費用保險金者,提供行李牌正本。
5. 被保險人以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出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遺失費用之單據明細正本。
6. 航空公司所開具之班機延誤/失接/登機被拒之班機延誤、行李延誤(以及領回延誤行李)或行李遺失之證明文件正本。
7. 請求劫機補償保險金保險金者,提供劫機事故證明文件正本。
8. 申請持卡人配偶或子女之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遺失費用或劫機補償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詳細必備文件均需依保險單條款為準。
注意事項:
- 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於出發前已確認班次之商用客機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若於保障期間內因意外事故致其須支付下列合理且必要費用,並以承保之信用卡支付時,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但被保險人嗣後取消前述商用客機或團費之交易者,即不負理賠之責。
- 「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包含票價、機場稅、兵險費用、燃油費用及其它附加費用必須全部以信用卡支付,方可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公共運輸工具之全部票款款項不得有全部(如贈送票、免費票)或部份以優待憑證(含優惠憑證、兌換券、折價券、酬賓券、抵用券、優待券、點數等) 抵付票款;或因抽獎中獎或其他方式無償獲得之票證;或僅以信用卡支付機場稅或兵險附加費等相關稅費的機票均不享有信用卡旅遊保險的保障。被保險人所使用之機票,若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之優惠票,且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金額未達該機票票面價額之百分之三十者,對各項費用或損失不負理賠之責。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支出之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遺失之購物費用,須使用與出發前支付團費或機票之相同星展everyday御璽卡,方能享有理賠資格。
- 班機延誤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下列事故致被保險人須支付之班機延誤費用,於「班機延誤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
A. 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班機延誤起飛達四小時以上者;
B. 被保險人所預定搭乘之飛機班次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搭者;
C. 被保險人所預定搭乘之飛機班次座位因超額訂位而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搭者;
D. 被保險人所預定之轉接班機因前班班機延誤而致失接,於四小時之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接者。
前項所稱「班機延誤費用」,係指於班機延誤期間滯留於延誤當地所生之下列費用: 必要之膳食、住宿費用。 來往於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 因班機延誤而須住宿,且被保險人行李已交寄而須購買之日用必需品費用。 國際電話費;此費用若係發生於中華民國境內者,則不適用。 被保險人的預定行程若係一接續性的行程,雖該行程發生一次以上之班機延誤事故,對於因此所生之班機延誤費用,仍以保險契約所載之「每人每次事故保險金額」為限。 - 行李延誤費用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航空公司處理不當,致被保險人隨行交運之行李於飛機抵達目的地機場(但不含居住所在地) 六小時後仍未送達者,對於被保險人領回行李前為應急而購買必要之日用必需品所支付之費用,於「行李延誤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但最高以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二十四小時內所須支出之費用為限。
- 行李遺失費用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航空公司處理不當,致被保險人隨行交運之行李遺失,或於飛機抵達目的地機場(但不含 或居住所在地)二十四小時後仍未送達者,亦在承保範圍內。對於被保險人領回行李前為應急而購買必要之日用必需品所支付費用,於「行李遺失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但最高以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一百二十小時內所須支出之費用為限。 若已依前條規定給付行李延誤保險金者,則依前項規定所負之理賠責任以行李遺失保險金扣除已給付之行李延誤保險金之餘額為限。
- 「日用必需品」定義如下︰內、睡衣及其他必要之衣著鞋襪盥洗用具及女性生理用品。
- 劫機補償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搭乘飛機遭遇劫機事故時,依其受劫持期間之日數按日給付「劫機補償保險金」;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算。但以保險契約所載「劫機補償保險金額」為限。前項所稱「劫機事故」係指被保險人搭乘之飛機遭遇非由合法政府或司法機關控制指揮之個人或團體,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式劫持使用中之飛機或控制該飛機之正常飛航或限制機上乘客之行動者。
- 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共同不保項目:因下列事項所致之事故或損失,不負理賠責任:
-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 叛亂、內亂或其他類似之武裝變亂所致者。
- 因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 被海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沒收、扣留、徵收或銷毀者。
-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
-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 對於直接或間接因任何恐怖主義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不論其是否有其他原因或事件同時或先後介入所致者。
- 對於直接或間接為抑制、防止、鎮壓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或其有關之行動所致者。所稱「恐怖主義者之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 網路損失。
- 直接或間接基於、關於、肇因於或可歸責於電子資料之無法使用、功能減損、修復、重製、取代或復原所產生任何性質之損失、責任、賠償請求、費用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相當於前述電子資料價值之金額。
- 對於任何直接或間接由傳染病或對傳染病之恐懼或威脅(無論是確診或疑似症狀) 所引起、可歸因於、實際發生、預期發生、同時發生或後續發生之任何損失、責任、損害、補償、傷害、疾病、死亡、醫療費用、檢疫費用及為符合檢疫規定所生之費用、抗辯費用、成本或其他費用不負賠償責任。本款所稱損失、責任、損害、補償、傷害、疾病、死亡、醫療費用、檢疫費用及為符合檢疫規定所生之費用、抗辯費用、成本或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所產生之任何清理、毒物排除、移除、監控或測試之費用:1. 傳染病。2. 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任何有形或無形之保險標的遭受該傳染病之影響。
信用卡全球購物保障保險
| 承保內容 | 最高保險金額 (單位:新臺幣) | |
|---|---|---|
| 每一項目給付上限 | 每一事件給付上限 | |
| 全球購物保障 | 10.5 萬 | 30 萬 |
理賠必備文件:
1. 理賠申請書。
2. 被保險人以星展everyday御璽卡購買物品之月結單影本或簽帳單影本(需有授權號碼)。
3. 所購買物品之費用單據正本。
4. 事故當地警察機關報案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 信用卡全球購物保障保險保障範圍及定義: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星展everyday御璽卡支付全額價款所購買的物品(不保項目除外),無論在國內或全球各地,自購物簽帳日起45天內且於保險期間內,因意外毀損、意外遺失、或強盜、搶奪、竊盜等原因所致之損失,於扣除自負額後,得選擇以現金、重置、或修復方式賠付之,但最高以本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於所購買物品受有損失時,應盡其注意義務以保全、取回該物品,並應於該物品遭受強盜、搶奪、竊盜後三十六小時內報請警察機關處理,未於約定時間內報案者,不負理賠之責。
- 自負額:竊盜及意外遺失之自負額為損失金額之10%,但最低為新臺幣1,000元。強盜搶奪及其他意外毀損之自負額為新臺幣1,000元。
- 所承保之購買物品以動產為限,但不包含下列物品:
- 消耗品及易腐壞物品。所稱之「消耗品」,係指於一般正常使用期間內會被使用殆盡,不留殘體或殘值之產品;或雖仍有殘體或殘值,然已無法發揮該產品之正常功能者。(譬如:香水、乳液⋯等保養品及化妝品、煙酒類物品、水果、肉品及 一般食品)
- 機動車輛、摩托車、水上航行器、飛機或其馬達、設備及零件(包含專供於其上使用之通訊設備)。
- 為商業用途或企業營運而購置之物品。(譬如:購入為公司行號使用之商品、公司之營業生財器具⋯等)
- 金塊、稀有或貴重錢幣,及未加工成飾品之寶石。(譬如:古董錢幣、藝術品、礦石⋯等)
- 現金、鈔票、票據、郵票、有價證券、門票、交通票證或任何種類之票券。
- 信用卡、金融卡或其他作為簽帳或提款之塑膠卡片。G.金銀珠寶、骨董、藝術品。
- 植物或動物。(譬如:花卉、盆栽、貓、狗⋯等寵物)
- 全球購物保障不保事項:
-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
- 所購買物品之自然耗損、變質、污染、縮小、漏損、蟲咬、蟲害、銹蝕、腐蝕或固有瑕疵。
- 被保險人家屬或受託看管所購買動產之人之故意或詐欺行為。
- 交運或運送途中發生之毀損滅失。
- 所購買物品之跌價損失或不能使用之損失,或任何間接損失。
- 享有保固契約或擔保責任並受有賠償之物品。
- 不明原因之失蹤或無法解釋之滅失。
- 將所購買物品留置於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計乘車或出租車輛內。
- 將所購買物品置存於無人看管之車輛內。但若車門、車窗均關閉上鎖而留
- 有竊賊破壞進入之痕跡者(若無破壞痕跡者但警方能確立竊盜屬實),不在此限。
- 機械、電子、電路之故障或喪失功能。(此為產品本身之功能喪失)
- 加工或處理過程中所致之毀損。(此為加工者之責任)
- 使用不當或過度使用、濫用。(此為人為破壞)
- 因海關或其他政府機構行為所致之遲延、沒收或毀損。
- 交運或運送途中發生之毀損滅失,但被保險人隨身攜帶運送者,不在此限。
- 所購買物品之產品瑕疵、設計缺陷、材料或施工錯誤、潛在缺陷或不當使用說明。(此為產品瑕疵)
- 不可抗力之事故,如地震、颱風及洪水等。 *安達產物國際制裁限制除外不保附加條款:本保險契約對於依照貿易、經濟制裁或其他法令禁止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提供保險者,不予承保,亦不負擔賠付保險金及任何利益之責任。倘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提供保險保障、賠付保險金或提供任何利益給付將導致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總公司或集團母公司 Chubb Limited 違反美國法令、聯合國、歐盟及中華民國相關經濟制裁、禁令或限制時,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將不予提供保險保障,亦不負擔賠付保險金及任何利益之責任。
*上述保險服務(含旅行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全球購物保障保險) 係由星展(台灣)銀行以全體持卡人為被保險人向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投保,有關本保險所衍生之理賠及其他任何問題,概由持卡人與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依星展(台灣)銀行與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簽訂之保險單內容作出最後決定,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及移靈費用保險金受益人一律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失能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恕不受理另行指定或變更;另無法針對個別被保險人或其親屬提供任何形式之投保證明(例如申根地區要求之旅遊投保證明等)。其他未盡事宜以及實際保險內容以保險公司提供之信用卡綜合保險條款為準。本保險之有效期限屆滿時,星展(台灣)銀行保留投保與否之權利。賠償帳款可能產生的匯差及手續費由理賠申請人自行負擔。
*本優惠期間至 2025/12/31 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適用保險法第 107 條規定之資訊:依據保險法第 135 條準用第 107 條之規定,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以受監護宣告宣告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上述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悉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4/09/30
活動內容:完成換發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開卡,並於30天內新增任一筆消費,享星巴克NT$110星享飲料券乙張。
適用卡別:換發後之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
適用BIN段:46823664/46823665/46823666/46823668/46823669/42844024/42844025/42844026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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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卡首刷禮每卡限兌換乙張,正、附卡分開計算。本活動開卡首刷禮經兌換後不得要求更換,亦不得要求提領現金或以溢付款方式退回或轉讓。如正、附卡皆符合回饋資格,回饋簡訊將統一發送至正卡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通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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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4/05/01~2024/06/30(核卡截止日:2024/07/15)
新戶申辦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且核卡日後30天內一般消費達NT$1,000(含)以上,並完成註冊登入星展Card+信用卡數位服務及成功申請信用卡電子帳單即可享新戶好禮3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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➋ NT$600全聯禮券
➌ NT$600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2024/05/01~2024/06/30(核卡截止日:2024/07/15)
申辦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且核卡日後30天內一般消費達NT$3,000(含)以上,即符合加辦好禮NT$300現金回饋
* 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加辦定義:限首次申辦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卡之既有本行卡友,即本次申辦日前未曾持有星展everyday威士御璽卡正卡之本行既有卡友





【溫馨提示】安全座椅皆以符合政府規範為主,恕無法指定品牌,如有任何疑慮建議改以其他交通方式至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