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回饋注意事項
  1. 星展優仕商務卡現金回饋活動僅適用於星展優仕商務卡正附卡持卡人。
  2. 本活動合格消費僅限於活動期間入帳之一般消費但不包含:
    (1) 各項代扣繳費用: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繳納之各項費用(含線上支付及臨櫃繳款,包括但不限於e-bill全國繳費網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臺<適用之事業機構及醫療院所請依各繳費平台網頁公告為準>、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費等>、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或其他收單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平台 之消費<如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公用事業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項電信資費、水/電/瓦斯(天然氣)、數位或有線電視費等)、學雜費、醫療院所費用、停車費(包括但不限於各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
    (2) 風險性及預付型交易: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交易、博奕類交易(含賭場兌換籌碼)
    (3) 儲值及其他指定消費:電子票證自動加值(如一卡通、悠遊卡)、全聯福利中心之儲值/各項消費(含PX Pay 等支付工具綁定消費)
    (4) 查核定稅及政府相關費用: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eTag儲值、eTag智慧停車費用、繳納政府機關之違規罰款、公務機關費用及政府規費 (5) 銀行相關費用:預借現金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 提領現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餘額代償(包括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 、逾期手續費、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信用卡年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本行信用卡申請書用卡須知所載之各項費用)、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分期付款專案(包括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所得稅分期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
    * 申請各分期專案之手續費及每期應攤還本金、利息均無法適用本行「現金積點/現金紅利/現金回饋/活利積分」之累積活動。
    * 上述排除回饋之消費類型,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恕無法個案回饋客戶。
    * 持卡人於特約商店辦理分期付款之消費交易,若有退貨(全部或部分退貨)發生,均應由特約商店就該原始分期金額全額刷退或取消交易,再依最新交易金額予以重新刷卡辦理,若特約商店或持卡人未經辦理而影響持卡人佔額、列入應繳或消費回饋等情事,仍需由持卡人洽特約商店辦理。
  3. 新增國內消費(見 3.1.)享基本現金回饋比率為 1.2%,新增海外消費(見3.2.)除享基本現金回饋比率1.2%外,更加碼現金回饋比率至2.55%。
    3.1 國內消費係指交易商店之國別為台灣地區且交易幣別新台幣之一般交易。
    3.2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或非以新臺幣為交易幣別並由本行於帳單上同時列示收取該筆交易之國外交易手續費者。
  4. 現金回饋計算週期及方式說明:
    4.1 現金回饋計算週期為每期帳單所列示之所有一般消費做計算。(正卡與附卡合併計算)
    4.2 回饋計算方式為區分國內消費及海外消費後,以下列公式計算:
    國內外新增消費金額 × 1.2%(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海外新增消費金額 × 1.2%(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 海外加碼倍1.125(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 國內外退貨金額 × 1.2%(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 [海外退貨消費金額 ×1.2%(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 海外加碼倍數1.125(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 現金回饋之加總週期係以台灣時間之實際系統交易日為準,若廠商請款日不在當期之帳單結帳週期,則該筆交易視為次月交易。
  5. 現金回饋計算範例說明:林先生為星展優仕商務卡新戶,2020年10、11月份帳單有下列消費,以「星展優仕商務卡」之現金回饋方式計算。

     

    現金回饋計算範例

     

  6. 現金回饋將以自動折抵方式,於次期帳單中將當期帳單所得之現金回饋自動折抵次期帳單之消費金額,次期未折抵完畢之現金回饋可累計至次次期繼續折抵,直至扣完為止。現金回饋無法折抵帳單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續費、預借現金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之手續費及利息(ex: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分期輕鬆購、帳單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專案)、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現金回饋不得要求轉發現金或以溢繳款名義退回或更換其他商品。
    *當期帳單所得之現金回饋將列示於次期帳單並自動折抵次期帳單金額。
  7. 如有退貨交易,或因簽帳單爭議,或使用信用卡辦理國外消費退稅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本行得隨時列為帳單新增消費之負項於帳單中調整扣回。
  8. 持卡人若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所有尚未折抵之現金回饋將自動失效:持卡人自行停用星展優仕商務卡、持卡人掛失星展優仕商務卡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終止星展優仕商務卡之契約或星展優仕商務卡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等之情事,或有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事項之情況。此外,持卡人若有延遲繳款、未繳款或未按時繳付最近一個月帳單上所示之最低應繳款項、或被暫時停止使用星展優仕商務卡之權利者,持卡人於繳清全部款項或星展優仕商務卡使用權利回復前,不得參加本現金回饋活動。
  9. 活動期間:2026/01/01~2026/12/31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注意事項
  1. 本優惠僅限星展優仕商務卡持卡人本人使用,當月刷卡新增消費金額滿 NT$20000(含)以上(且新增消費於當月月底前入帳),次月於台灣聯通停車場市區停車場享每日可停1次,每次最高 2 小時停車優惠(正、附卡合併計算消費金額及使用次數),跨日取車需取車日始可適用取車日當日一次停車優惠,每日每次實際停車時數若不足 2小時,不得要求遞延使用該次未完全使用之停車優惠時數,且不得併入他次優惠時數計算。 車輛出場時須出示星展優仕商務卡,至自動繳費機或由停車場服務人員進行過卡,以連線本行系統進行確認,如該停車場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2. 本服務內容及注意事項所指之「每日使用次數」、「每日使用時數」、「當月」、「月底」、「本月」係以日曆日計算之。
  3. 「當月新增消費金額」定義:新增消費金額扣除退貨金額後,且需於當月月底前入帳。若有付款失效、退貨、取消交易或授權未完成、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若為分期交易,則以刷卡消費入帳之月份認列整筆交易(惟仍需符合前述消費定義),後續每月分期期付金不列入計算。
  4. 「當月」定義為日曆月份之每月一日起至該月最後一個日曆日止,而非以帳單週期計算。舉例:持卡人二月份是否可使用停車回饋,應檢視其1/1至1/31之刷卡交易是否有於1/31前入帳且消費累積金額是否有達到活動指定門檻。
  5. 進行信用卡權益或點數折抵,不得透過街口支付、LINE Pay、Apple Pay、Samsung Pay或其他第三方支付綁定之本行信用卡參加本活動折抵,僅能以實體卡過卡折抵。
  6. 同一輛車當次僅限使用一卡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持卡人若未出示星展優仕商務卡或停車時數超過 2 小時,必須比照停車場一般收費標準收費*,事後持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折扣或退款。
    * 若出示星展優仕商務卡但不符合本優惠適用條件者,持卡人同意本行後續將自動從持卡人帳戶扣除現金回饋以折抵停車費,可扣抵之現金回饋將以本行系統為準,若不欲使用現金回饋兌換停車優惠,請勿進行交易,一旦交易後,恕無法取消;星展優仕商務卡每月僅可適用一種優惠(停車優惠權益或現金回饋兌換免費市區停車),若個別信用卡別當月已符合任一停車優惠權益,當月將優先適用該信用卡卡別之停車優惠權益且無法再使用現金回饋兌換停車優惠。
  7. 各停車場不保證持卡人到場均有車位停放,各停車場相關使用規定與開放與否,須依停車當時各停車場之規定為準。若因停車位已滿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因素致持卡人無法使用此項服務及本項停車優惠,本行恕不另外提供其他場地停放亦不以其他方式補償持卡人未能使用本項優惠之損失。
  8. 持卡人若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將喪失使用此優惠活動之資格:持卡人自行停用星展優仕商務卡、持卡人掛失卡片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款終止該卡片之契約或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或有違反信用卡其他約定事項等情事。
  9. 停車場站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請逕洽服務廠商「台灣聯通停車場」www.taiwan-parking.com.tw//(02)2523-5000。
  10. 各停車場皆依照一般停車場使用規章,只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之責。本行並非停車服務之提供者,僅為持卡人支付其使用服務費用或提供停車場優惠,持卡人對於服務提供的內容品質與金額有爭議時(包括但不限於因為各停車場機器故障無法連線或刷卡),持卡人應逕向各停車場申訴。
  11. 優惠期間至 2026/12/31 止,本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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