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幣別
單筆申購
定期定額申購
台幣信託
新台幣30,000元起(最小單位金額為1元)
新台幣3,000元起(最小單位金額為1元)
外幣信託
美元、歐元1,000元起日圓105,000元起(日圓最小單位金額為1元)港幣7,500元起英鎊600元起新加坡幣1,500元起瑞士法郎1,200元起澳幣、紐幣、加幣1,350元起人民幣6,000元起
美元、歐元100元起日圓10,000元起(日圓最小單位金額為1元)港幣700元起英鎊50元起瑞士法郎100元起澳幣、紐幣、新加坡幣及加幣150元起人民幣600元起(人民幣最小單位金額為10元)
境內/外基金
部份贖回/部份轉換最低金額為新台幣30,000元,且部份贖回/轉換後,餘額不得低於新台幣30,000元
部分贖回/部份轉換最低金額為等值新台幣30,000元,且部份轉換後,餘額不得低於等值新台幣30,000元。換算匯率以當日牌告為計算基準。
註:如為台幣信託之外幣計價基金辦理部分贖回/部分轉換交易,係以本行系統匯率為換算基準,檢核其是否符合上述最低金額限制。
境外基金系列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B 股
聯博系列B 股
駿利亨德森系列B 股
先機系列C 股
部分轉換/贖回最低餘額限制
不得低於2,500美元或等值新台幣
不得低於1,000元(基金計價幣別)或等值新台幣
部分轉換最低金額
-
於辦理B股基金轉換/贖回時,同意依基金公司規定,部分轉換/贖回以先進先出方式計算處理。(即委託人辦理轉換/贖回時,基金公司依買進單位數申購日期先後順序辦理轉換/贖回作業) 。且轉換僅限於同基金公司其他B股基金。
申購當日
依委託人之指定,可選擇每月1~28日之任一日扣款。若執行扣款日為非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進行扣款。
本行投資定期定額應注意事項
交易費用
收費標準
申購手續費
各基金牌告費率為0.00%至3.00%。按各基金手續費費率乘以信託本金計算之。若委託人投資於手續費前收型之境內外基金時,於委託人每次申購時一次繳付予受託人。
轉換手續費
委託人申請全部轉換或部分轉換投資標的時,受託人就每次基金轉換逐次向委託人收取,DBU客戶逐次收取新台幣伍佰元整,OBU客戶逐次收取美金十五元整。*部份基金公司另收取固定比率之轉換手續費,將依各基金公司之公開說明書辦理,並自轉出款項中扣除。
信託管理費
以贖回時委託人所持有之基金**為基準,於申購生效日起算,委託人應以贖回金額淨值乘上0.3%再乘上實際持有天數,以365天為計算基礎天數,給付受託人信託管理費,由受託人於贖回時自應返還之贖回款項中扣除。如信託管理費未達新台幣500元(或等值外幣)者,以新台幣500元(或等值外幣)計算之。自委託人持有該產品之實際天數計算收取,最多收取三年,超過三年則以三年計算。**若委託人持有之基金為移轉自澳盛(台灣)者,則該基金以原澳盛信託管理費標準計收 (即年化費率境外基金0.5%,國內基金0.2% (國內貨幣型基金不收取),最多收取三年,最低收新台幣500元或等值外幣)。*若委託人持有之基金為移轉自花旗(台灣)者,則該以該行基金信託保管費標準收取(年化費率境外依持有期間分別進行階梯式收取,未滿 365 天(含)為0.5%,366 至 730 天為 0.3%,731 至 1095天為 0.1%,滿 1096 天(含)為 0%,境內及貨幣型基金不收取,最低收取金額新臺幣 500元或等值外幣)。OBU 客戶之信託保管費最低收取等值美金 15 元。
遞延銷售手續費
(1) 委託人選擇投資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時,在執行申購交易時,受託人依基金公司規定不向委託人收取申購手續費。但在客戶在執行贖回交易時,基金公司將按持有年限長短收取「條件式遞延手續費 (CDSC-Contingent Deferred SalesCharge)」(0%-4%),該費用將自買回總額內扣除。若投資期間超過其所約定的年限,則免收取遞延銷售手續費。詳細費率及計算基礎依各檔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2) 投資於國內基金手續費後收級別,相關後收級別費率、持有期間計算、轉換及贖回限制等約定事項,請參考∶https://www.dbs.com.tw/iwov-resources/pdf/deferred_fee.pdf
委託人知悉可自受託人網站「本行基金通路報酬資訊」網頁取得基金通路報酬資訊。另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及分銷費用反映於每日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其約占比例之資訊,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或投資人須知中,委託人可洽受託人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投資人辦理基金交易,應遵守本注意事項及本行開戶總約定書或企業客戶投資業務約定事項及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須知(如適用)之各項約定,如您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您的往來分行或本行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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