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鳥好禮大方送

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凡首次申辦行動銀行並成功登入者,即有機會獲得7-ELEVEN面額新台幣100元禮之商品兌換禮券乙份。
(活動期間共抽出1,000份,每月早鳥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集e幣抽大獎

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只要「新增/修改更新個人資料」、「申辦數位理財服務」或「數位理財交易」(轉帳&換匯交易),即可獲得e幣,一枚e幣即有一次抽獎機會,交易越多機會越大,最大獎即可享峇里島頂級Villa五天四夜雙人假期!

頭獎

峇里島頂級Villa 五天四夜假期
雙人自由行 / 1名

二獎

宜蘭 礁溪老爺住宿券 / 3名
 

三獎

新光三越 NT 500禮券 / 100名
 

註:圖片僅供示意,所有活動獎項以實際送出為準

完成任務拿e幣

項目 任務內容 可獲得e幣數
新增/修改個人資料 新增/更新E-mail x1
新增/更新OTP手機號碼 x1
數位理財交易 3筆網路/行動銀行跨行轉帳 x1
每筆網銀/行動銀行換匯 x1
申辦數位化理財服務  首次申辦電話銀行暨啟用 x1
首次設定基金停損獲利通知 x1
首次申辦網路銀行暨登入 x3
首次申辦行動銀行暨登入 x3
首次申辦電子對帳單 x3

快速累積e幣小密技,快速增加中獎機會!

透過網路/行動銀行換匯,即可獲得e幣1枚;若單筆外幣間換匯金額達等值新台幣50萬元以上,加碼再贈送e幣1枚,即一次可累計e幣2枚!

累積e幣查詢

本國人身分證後6碼/外國人護照/居留證後

出生月日4碼(EX:0101) 

你已累積e幣數目:枚,符合抽獎資格!
抱歉,找不到您的資料!

e幣更新日期

  • 資料更新時間 e幣累積期間

  • 2015/12/042015/11/02-2015/11/27

  • 2015/12/252015/11/02-2015/12/18

  • 2016/01/082015/11/02-2016/01/01

  • 資料更新時間 e幣累積期間

  • 2016/01/222015/11/02-2016/01/15

  • 2016/02/052015/11/02-2016/01/31

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月31止。
  2. 【早鳥好禮大方送】係指參加者於活動期間,首次申辦行動銀行暨登入者,即有機會獲得7-ELEVEN面額新台幣100元之商品兌換禮券乙份。活動期間內共計送出1,000份(2015年12月限量400份、2016年1月及2月各限量300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每人於活動期間內僅限領取乙次。商品兌換券為實體禮券,每人於活動期間內僅限領取乙次,認定資格將以本行系統資料為準。
  3. 【集e幣抽大獎】係指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凡完成「新增/修改更新個人資料」、「申辦數位理財服務」及「數位理財交易」之任一項目,即可獲得e幣。一枚e幣即為一次抽獎機會。e幣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結算,並以本行電腦系統資料之紀錄為準。
  4. 「新增/修改個人資料」
    • (1)「新增/更新Email」係指參加者必須透過臨櫃、電話銀行或網路銀行首次新增或更新e-mail。活動期間內,系統僅認定首筆新增/更新紀錄,並僅獲得e幣1枚。若於活動截止日前取消/終止本項目者,將不符合e幣贈送資格。
    • (2)「新增/更新OTP手機號碼」係指參加者必須首次透過臨櫃約定或更新OTP手機號碼。活動期間內,系統僅認定首筆新增/更新紀錄,並僅獲得e幣1枚。若於活動截止日前取消/終止本項目,將不符合e幣贈送資格。
  5. 「數位理財交易」
    • (1)「每3筆網路/行動銀行跨行轉帳」係指自本行網路/行動銀行轉出至台灣國內其他銀行之台幣交易,每完成三筆跨行轉帳交易,不限交易金額,即可獲得e幣1枚。其跨行轉帳交易次數,依三之倍數級距累計(例如三次、六次、九次等);不足三次交易次數者,將不符合獲得e幣資格。若交易次數累計三次以上,但未達下一之三倍級距者,將取其次一較低之三倍級距累計計算所獲贈之e幣。舉例說明:交易總筆數為四次,將獲得e幣1枚;交易總筆數若為八次,其e幣累計共為2枚,依此類推。
    • (2) 「每筆網銀/行動銀行換匯」係指台幣與外幣及外幣與外幣間之換匯交易,每完成一筆外幣換匯交易,即可獲得e幣1枚。註:透過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進行台外幣間換匯,美金、紐幣、澳幣、英鎊、歐元等每筆最低換匯交易金額為該幣別一百元整,其它幣別限額請以本行網站公告為主。
  6. 「申辦數位化理財服務」
    • (1)「首次申辦電話銀行暨啟用」係指參加者必須首次透過臨櫃或致電本行客服專線申辦電話銀行服務密碼。申辦後將會收到本行寄送之電話銀行密碼函,參加者需於30天內(且於本活動期間內)成功變更電話銀行密碼並啟用服務,方符合認定資格並獲得e幣1枚。若於活動截止日前終止服務者,將不符合e幣贈送資格。
    • (2)「首次設定基金停損獲利通知」係指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必須為本行網路銀行客戶,並於活動期間內首次成功透過網路銀行申辦「首次設定基金停損獲利通知」並完成停損獲利點設定,方符合認定資格並獲得e幣1枚。若於活動活動截止日前終止網路銀行者,將不符合認定資格。
    • (3) 「首次申辦網路銀行暨登入」係指參加者必須為本行網路銀行新戶,並於活動期間內成功註冊本行網路銀行者。所稱本行網路銀行新戶係指於[2015/11/02]前未曾註冊本行網路銀行,並於活動期間內成功註冊網路銀行者,方符合認定資格並獲得e幣3枚。若曾註冊本行網路銀行爾後註銷者再重新註冊或於活動截止日前終止服務者,將不符合e幣贈送資格。
    • (4) 「首次申辦行動銀行暨登入」係指參加者必需為本行行動銀行新戶,並於活動期間內成功註冊本行行動銀行者。所稱本行行動銀行新戶係指於[2015/11/02]前未曾註冊本行行動銀行,並於活動期間內成功註冊,完成行動通訊設備約定並且成功登入至帳戶總覽頁面方符合認定資格並獲得e幣3枚。若曾註冊本行行動銀行爾後註銷/下載使用行動銀行而刪除原行動銀行並重新下載或於活動截止日前終止服務者,將不符合e幣贈送資格。
    • (5) 「首次申辦電子對帳單」係指參加者必須首次透過臨櫃/本行客服專線或網路銀行完成本服務申辦者,方符合認定資格並獲得e幣3枚。若活動前已申請過本行銀行電子對帳單服務爾後取消,並於本活動期間內再次申請或於活動截止日前終止服務者,將不符合e幣贈送資格。
  7. 「快速累積e幣小密技」係指單筆外幣間換匯金額達等值新台幣50萬元以上,除換匯交易本身獲得e幣1枚外,另再加碼贈送e幣1枚,共計e幣2枚。其外幣間換匯之等值新台幣匯率,依本行系統結算日為主。
  8. 【集e幣抽大獎】將於活動結束後,在律師見證下抽獎或本行電腦隨機抽選出得獎者,並公告於本行官方網站。得獎者須同意且授權本行公布其部分姓名及部分身分證字號。除頭獎及二獎需親臨本行分行櫃台領取外,其三獎將於活動結束後約6至8週郵寄至客戶留存於本行之通訊地址。活動期間內,每人僅得獎乙次,不得重複獲獎。
    • (1) 頭獎:「峇里島頂級Villa 五天四夜假期雙人自由行1名」係提供ezfly易飛網國外旅遊面額新台幣55,000元抵用券,並以11張面額新台幣5,000元抵用券形式交付。
    • (2) 二獎:「宜蘭礁溪老爺住宿券3名」係提供3份ezfly易飛網國內住宿面額新台幣15,000元抵用券,並每份以3張面額新台幣5,000元抵用券形式交付。
    • (3) 三獎:「面額新台幣500元之新光三越禮券100 名」係提供100份面額新台幣500元之新光三越禮券。
  9. 活動贈品以實物現狀提供,本行保留以其他等值贈獎替代的權利,本活動贈獎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本活動贈品之抵用券/禮券之使用方式、使用期限及相關限制請逕洽供應商之說明。
  10. 本行非活動贈品之發行人或供應商,與其等並無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本行對贈獎商品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其瑕疵與保固請逕洽供應商或發行人。
  11. 於本行寄送活動贈品時,客戶於本行之活存帳戶須為有效且仍為本行行動銀行/網路銀行客戶,否則喪失獲獎資格。參與本活動之獲獎資格均以本行電腦系統之紀錄與本行認定為準,本行保留確認客戶是否符合本活動資格及獲獎資格之權利。
  12. 若因中獎者留存於本行之通訊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中獎者自行放棄獲獎資格,本行恕不補發。倘因此造成相關權益損失,由中獎者自行負責,本行亦得主動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保留得獎資格。
  13. 「早鳥好禮大方送」之獲贈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之贈品係屬受贈者之其他所得,本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寄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集e幣抽大獎」之中獎者,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當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須自行負擔贈品價值之10%稅金,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在NT$1,000以上未達NT$20,000者,依稅法規定需開立免扣繳憑單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當中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自行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
  14. 參加者同意收取本行發出與該活動有關的電話、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
  15.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本行除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16. 本行保留得隨時變更、修改、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加者之同意,如有任何變動,以本行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17. 本行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Top